

情妇要求"转正"反被情夫砍死 杀人犯昨被执行死刑厦门网 http://www.xmnn.cn 2009-11-27 09:00
本报讯 (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杨陆平 蒲建川)情妇要求“转正”,情夫不堪其扰心生杀人恶念,挥刀砍死情妇并弃尸龙眼树林内。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对向云祥故意杀人进行终审宣判。会后,罪犯向云祥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故意杀人犯向云祥,又名向云飞,1977年出生于重庆秀山县,已婚,来厦后暂住同安区。2007年初,向云祥结识了杨某。2007年5月间,向云祥向杨某借款4万元。杨某多次要求向云祥离婚,遭到拒绝。同年9月19日中午,杨某又多次提出结婚,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向云祥萌生杀人之念,将杨推入龙眼树林内,朝杨某颈部猛砍数刀致死。之后,向云祥将砍刀弃于作案现场,弃车逃往广东。 2007年11月19日,杨某的尸体被发现。2007年12月11日,向云祥在广东省江门市一酒吧内被抓获归案。 |
[责任编辑:赖旭华 来源:厦门日报] 点击查看更多[厦门新闻]栏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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