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季休渔5月1日12时开始 休渔渔民可获补贴
2024-04-29 06:22 来源:海西晨报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回应民生关切。许晓煜 摄

  执法人员登船检查,保障伏季休渔秩序。许晓煜 摄

  有关部门对节前市场开展执法检查。许晓煜 摄

  工作人员深入渔村科普禁用渔具等方面知识。许晓煜 摄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陈起鸿)5月1日12时开始,厦门将进入为期三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昨日上午,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我市伏季休渔政策,并回应市民关切的“菜篮子”问题。

  据介绍,厦门海域今年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辅助船。伏季休渔期间,厦门海鲜存量充足、供给稳定,市民不用担心吃不上海鲜的问题。今年,全市休渔渔民将继续获得生活补贴。

  市民群众可对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的行为和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92-2198110(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

  688艘渔船 将执行休渔

  据介绍,2024年厦门市执行伏季休渔渔船共688艘(不含42艘正在更新、改造的捕捞渔船),按功能划分,分别是捕捞辅助船8艘、刺网渔船679艘、拖网渔船1艘;按区域划分,包括思明区2艘、湖里区3艘、翔安区466艘、集美区175艘、海沧区42艘。

  今年,厦门将继续执行“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市海洋局着重从渔船监管和海上执法两方面发力,强化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

  在渔船监管方面,市海洋局将以渔船点验、随机抽查和船位监视等三项监管措施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港内渔船严管严控,从源头杜绝伏休渔船违规出海作业。具体来说,市海洋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动落实渔船点验常态化、制度化,精准掌握渔船动态;通过渔船通导系统,实时监视伏休渔船动态,加强系统分析研判,针对违反伏季休渔行为,开展专项行动予以严打严查。市海洋局还将统筹考虑渔船数量和监管要求,科学安排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积极推进伏休渔船“双随机”抽查机制落实。

  坚决执行 “三个一律”

  为进一步规范伏季休渔秩序,市海洋局将坚决执行“三个一律”,即对于查获的违规在册渔船一律扣除、扣减伏季休渔补贴,对于查获的涉渔“三无”渔船一律没收拆解,对于查获的违法电鱼行为一律移送海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翁桂孙表示,执法人员将深入分析群众举报、投诉和报警情况,梳理辖区热点问题,紧紧围绕年度伏季休渔目标任务,通过发挥远程监控作用、强化夜间执法打击、实施海上屯兵管控、加大联动协作力度和推进“三无”船整治,保持海上执法高压态势,严打严惩各类违反伏季休渔制度不法行为。

  市场供应平稳 价格稳定

  伏季休渔期间还有鱼吃吗?记者了解到,厦门水产品供应平稳、价格稳定,市民不用担心没鱼吃。“实行伏季休渔主要对生长在东南沿海的活鲜海捕捞类水产品交易量有所影响,但结合往年情况,不会出现水产品供不应求和价格异常上涨的情况。”厦门市水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保障中心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目前我国水产品供给形势已从局部短缺向地区性相对过剩转变,海水和淡水养殖品种、数量充足,可满足不同层次需求。就厦门而言,大部分水产品是外地货源,从全国各地输入厦门进行集散,流通能力很强,能有效稳定价格。此外,为迎接伏季休渔,各商家积极囤货,海鲜库存不少,届时可视市场需求投放;同时,进口水产品和远洋渔船回运,对厦门水产品市场也起到了有效的补充。

  伏季休渔 注意事项

  1.厦门海域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包括兼作钓具的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2.厦门海域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3.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市海洋发展局报省海洋与渔业局,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5.厦门海域以外的我省休渔作业类型、时间和区域,按《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闽海渔规〔2023〕2号)有关要求执行。

  伏季休渔

  具体要求

  1.禁止异地休渔。

  2.严格钓具渔船管理。

  3.严格实施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

  4.加强活鱼运输船管理。

  5.严禁冰鲜杂鱼交易。

  6.严格捕捞许可申请。

  7.明确渔船过户期间监管责任。

  8.严格执行集中监管制度。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