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6月1日起施行
2024-06-01 08:31 来源:厦门网

  厦门网讯(本网记者 连芊)5月31日,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过程,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赖于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据了解,此前印发的《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7月到期,亟需出台新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章,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为此,我市在系统总结试点建设各项成果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规定》。

  《规定》共6章37条,围绕全域化、系统化、规范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立了政府统筹、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构建起权责清晰、各司其责、高效顺畅的工作体系,有助于进一步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自开展海绵城市试点以来,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建设与管理平台的作用,形成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全市域推广、全流程管控、全社会参与”的海绵城市建设新格局。此外,通过全面梳理全市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和水资源体系,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排水防涝提升及供水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协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选取海沧马銮湾和翔安新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在技术创新、运作模式、制度建设等方面积累经验做法,分别形成了老城区和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为全市乃至全国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经验参照。

  据悉,厦门市作为第一批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方位植入海绵城市理念,取得了亮眼成绩。截至目前,全市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项目近3000个。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推广各地相关经验做法,我市3项经验做法入选。

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