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文/连芊 通讯员 宋建新)6月6日上午,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港航执法二大队在巡查东渡航道、海沧航道过程中,查处一起在航道内抛锚钓鱼的违法案件。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通过“闽执法”APP完成简易程序处理,这是该支队首次通过该平台办理类似案件。
6日上午,“闽交巡2010”执法艇在东渡航道54号红色航标处开展海上执法巡查时,发现航道上疑似有钓鱼船抛锚占道实施钓鱼活动。执法人员立即靠近钓鱼船开展执法检查。经询问,该钓鱼船系海沧嵩屿某村民所有,当日清晨完成出海报备手续,当日上午7时到9时在东渡航道内违法开展钓鱼行为,执法人员登船时查明船上有4把钓鱼竿及收放的钓鱼线,且船只处于锚泊状态,事实上构成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现场违法事实清楚,违法当事人也承认航道内钓鱼的违法行为。本着“简案快办 服务便民”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执法人员对违法当事人“其他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违法行为”,对其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执法人员还现场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港航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违法当事人接受处罚,现场完成罚款缴纳。
据了解,本案是市交通执法支队首次通过“闽执法”APP办理碍航钓鱼简易程序案件,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始终坚持将柔性、理性、人性融入执法全过程,让当事人在客观、理性的环境下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今后,市交通执法支队还将继续深化运用打击、纠错、约谈、引导等刚柔并济多种执法手段,一体推进、能动履职、全面发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厦门交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