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局专场)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局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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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市各区各部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全心全意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工作成效和经验亮点,按照中宣部部署,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举办“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各区各部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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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21:28:00

预告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8月3日上午10时,将召开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市住房局专场),邀请市住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市住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德传出席并发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厦门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上官军主持。

  厦门网将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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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10:00:00

上官军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出席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举行“牢记使命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十四场,邀请到市住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市住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德传向大家介绍市住房局“推进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建设“两高两化”城市贡献住房力量”的有关情况。

  今天发布会的议程有两项,第一项,请陈勇局长介绍市住房局有关情况;第二项,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陈勇局长介绍市住房局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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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10:01:00

陈勇

  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媒体一直以来对我市住房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天,很高兴与大家一道,就十年来我市住房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交流。

  “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的民生大事。2010年9月6日,习近平同志在福建调研,专程到我市高林保障房小区看望群众,强调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帮助群众解决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近十年来,市住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和贺信精神,以及对住房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不断推动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住房力量。

  十年来,我们笃行不怠,不断拓展住房保障范围

  基本形成一整套符合厦门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和人才住房体系。一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基本”。通过实物方式,累计保障3.86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并给予租金补助12.29亿元;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112.36万元,累计保障1.58万户(次),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在厦重点行业企业员工“有得住”。2016年以来,把符合条件的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纳入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面向重点企业和公交、环卫等城市基础服务人群,推出116个定向配租批次,解决2万多名无房职工居住问题。三是来厦青年人等新市民群体“租得上”。去年以来,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保障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等新市民群体。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27万套(间),有效解决8万多新市民住房困难。启动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已为两批1.76万名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发放6468万元租金补贴。四是各类人才留厦“住得好”。分类保障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三高”企业骨干员工等各类人才住房需求。累计向不同层次人才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约5.7万套(间),助力城市招才引才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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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10:05:00

陈勇

  十年来,我们踔厉奋发,有力促进住房市场发展

  一是城乡居民住房需求基本满足。房地产累计竣工面积4423.34万平方米,至2021年,全市住房总量达130万套;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3平方米。租赁住房供给不断扩大,总量达72.78万多套、194万多间,城乡居民“住有所居”问题基本解决。二是住房市场健康稳发展。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稳定在350个左右。房地产开发投资由518.88亿元,增加到1069.7亿元,年均增长8.4%;房地产业增加值由233.4亿元,增长到457.2亿元。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为契机,大力培育租赁市场,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从不到10家增至136家,其中,专业化规模化企业由3家增至30家。三是住房产业带动效应明显。影响和带动超过60多个上下游产业,新建住房重点保障岛外供应,促进产业和人口要素跨岛集聚发展。

  十年来,我们初心如磐,回应关切厚植民生底色

  一是政策突破有力度。坚持以政策创新突破,促进倾向性、方向性民生问题解决,不少政策措施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如,在全国率先实现数字人民币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用场景,在全省首推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异地贷款业务等等。去年,在全国率先形成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1+3+N”政策体系,12项政策内容列入全国可复制可推广清单。二是问题解决有速度。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问题,每年建立“民生服务事项清单”。从更换保障房小区电梯,到改进充电设施设备;从提供市场主体资格和房源核验,到加强可视化售房租房监管;从建立房源调整调换平台,到推进楼宇招商平台建设,一项一项,用心用情用力、办细办实办好。去年,16件“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全部兑现;今年,列出17件民生实事,正在逐项推进。三是纾困解难有温度。疫情发生以来,连续打出减免租金、缓缴住房公积金等系列政策“组合拳”。共为市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5145个承租户,减免租金1.48亿元;663家企业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涉及员工3.2万名,暂缓缴存97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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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10:09:00

陈勇

  十年来,我们聚力改革,持续增强服务保障质效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满意率。一是审批环节更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70%,办理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间的15%,居全市前列。深化“一件事”服务改革,职工入职、退休,购买保障房等公积金事项实行套餐式办理;创新推出“免证办”“秒批秒办”事项达20项。二是网办流程便利。75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占比75%;优化掌上端、自助端服务,高频政务服务“掌上办”事项达20项;8项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获评住建部“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三是政务服务更优化提供“一窗通办”服务,所有审批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建立事前导办服务机制,将业务办理指导和服务延伸到企业。强化“好差评”结果应用,五星好评率始终保持在99.96%以上。

  十年来,我们精耕细作,全面提升住房治理能力

  一是住房法规制度建设渐成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房屋治理全过程、各领域。围绕业务职能调研修订5个市级基础法规规章,2019年以来出台规范性文件25件、政策性文件140余件,为依法管房治房用房夯实法治基石。二是智慧住房建设初具规模。建成统一楼盘表,已覆盖全市约43.3万幢、405.7万户存量房源;整合6大业务领域、15个业务系统,搭建与各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加快“智慧住房”场景应用建设,初步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住房治理手段不断创新。建立包容审慎免罚执法机制,纳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事项达178项;全省首创分级分类评定机制,对全市1233家中介机构、2300家中介门店进行星级评定;打造全国首个覆盖城乡范围的“全域房源核验码”,全市所有租赁房屋都有“身份证”。四是房屋安全治理成效显著。房屋安全排查累计47万余栋,实现城乡房屋排查全覆盖;长效处置重大安全隐患房屋4614栋,处置率达100%。推进房屋安全长效治理,为2.4万套直管公房购买住房保险,将47万多栋房屋纳入房屋安全信息系统管理。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我们深知,对标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标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期盼,住房部门还需奋楫扬帆、勇毅前行。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作风、更多的举措,不断深化住房领域的改革创新,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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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10:12:00

上官军

  感谢陈勇局长的情况介绍。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记者朋友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机构。

  现在开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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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10:13:00

人民网记者提问

  厦门住房保障体系有着“厦门蓝本”之称,请问陈勇局长,在过去的十年中,厦门在住房保障方面做了哪些探索?有哪些经验做法?

厦门网

2022/08/03 10:14:00

陈勇回答

  厦门是全国最早提出“社会保障性住房”概念的城市,出台了全国第一部住房保障地方性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在过去十年,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形成符合厦门实际,分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被中央媒体称为“厦门蓝本”。主要有3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实现保障群体全覆盖。兼顾不同收入群体,分层施策、分类保障,租售并举,推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人才住房等多种类型房源,为本市户籍住房收入“双困”家庭“保基本”,让来厦稳定就业新市民“有得住”,让在厦无房青年骨干“买得起”,让来厦无房高层次人才“住得好”,实施新来厦就业创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

  推动多方发力保供给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展、协同发力,实现多元化投资、多渠道供应。特别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以社会化投资为主,允许利用集体发展用地建设、非居住存量房改建、产业园区配建等多种方式拓展房源供应,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坚持创新发展不止步。十年来,我们持续用政策引导推动创新,2016年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把符合条件的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纳入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2019年和2021年两次优化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通过“租、售、赠、补”等方式,大幅提高高层次人才货币补贴和实物保障标准。2021年,在全国率先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12项做法成效受到住建部高度肯定,作为可复制经验在全国推广,被称为“厦门样本”。2022年修订出台《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提高面积标准,放宽户籍、年龄等限制,扩大了保障覆盖面。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群众“住有所居”,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市民。

厦门网

2022/08/03 10:20:00

福建日报记者提问

  2019年,厦门市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请问叶德传副局长,目前取得了怎样的成果?下一步怎么做?

厦门网

2022/08/03 10:21:00

叶德传回答

  自2019年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以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科学规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推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住房租赁制度体系基本完善试点以来,我局联合相关部门,从土地供应、金融支持、财税保障、市场监管等6个方面,先后制定完善了20余项政策制度,以租赁住房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为主的政策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二是各类租赁住房供给持续扩大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多举措、多渠道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已形成国有土地出让(划拨)建设、利用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建设、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建设等7类房源筹集渠道。试点期间,我市租赁房源呈现“井喷式”增长,三年累计新增租赁住房项目166个,房源14.41万套(间)。

  三是租赁市场服务监管有效加强优化升级住房租赁系统平台,在全国首创覆盖城乡的租赁房源编码,规范租赁信息发布;建立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体系、租金线下监测体系,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市场监管机制;成立住房租赁纠纷调解中心,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全面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二房东”管理,全市1535家转租10套间以上的二房东,已落实主体管理。住房租金水平总体保持平稳。

  试点以来,我市市场化租赁机构数量,从不到10家增加至136家,全部实现与系统平台联网(或入网);市场化机构运营房源,从不到2万套(间)增加到16万套(间),超额完成住建部、财政部关于试点工作的一系列绩效考核指标,租期稳定、租金合理、市场繁荣、监管有序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以持续完善住房租赁制度体系为抓手,加快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的租赁住房发展,提升以青年人为主体的新市民群体居住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两高两化”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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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10:25:00

厦门电视台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我市出台一揽子稳经济、促发展的政策措施,请问陈勇局长,厦门住房领域具体推出哪些纾困解难政策?

厦门网

2022/08/03 10:26:00

陈勇回答

  市住房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主动担责,迅速行动,从减免租金、实施公积金支持政策、推出惠企政策等3个方面,打出“组合拳”,切实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扎实推动稳经济、促发展。

  一是免除非住宅公房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租金。承租非住宅类市直管公房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

  二是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逾期利息;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由每月不超过10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200元。

  三是推出惠企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修订实施《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优化调整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标准;优化商住用地出让条件和预售资金监管模式;调整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实施办法,增强企业自主性,提高市场活力。一系列政策举措,有力支持群众刚需和改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为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建立台账清单,深入一线走访调研,详细梳理承租户底数;我们建立“政策找人”机制,细化办事指南,简化办事程序,确保纾困解难政策直达快享。4月份以来,共办理租金减免1644户,减免租金6650.44万元;154家单位申请缓缴公积金,涉及职工数8311人,暂缓缴存2143.38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我市稳经济、促发展注入新动能。

厦门网

2022/08/03 10:30:00

东南网记者提问

  住房公积金与广大企业、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请问叶德传副局长,党的十八大以来,住房公积金在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厦门网

2022/08/03 10:31:00

叶德传回答

  1992年,厦门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全国首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勇担使命,锐意创新,积极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大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0年来,住房公积金业务成效明显。从住房公积金缴存看,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增长363%,缴存余额增长236%。从住房公积金提取看,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增长469%。从住房公积金贷款看,发放户数及贷款余额分别增长92%和314%。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支持职工购建房超1000万平方米,为职工节约利息支出超300亿元,有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

  在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台港澳同胞、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新增无房职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等4种情形,大力推行委托逐月还贷。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共有24.58万名职工签订逐月还贷协议,每月通过系统自动划转还贷资金达6.6亿余元。

  二是服务渠道更加多元。10年来,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形成集12329服务热线、网上业务大厅、i厦门、闽政通、e政务自助服务终端、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于一体的新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公积金中心”雏形基本形成。

  三是协同联办更加便捷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在全国率先实现住房公积金申报业务和各项税费业务“一网通办”,全国首创员工入职、离职“一件事一次办”服务。10年来,共简化办事材料28项,贷款审批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25%的提取业务实现秒批秒办,86%的事项实现即时办理,77%的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不断巩固数字化改革创新成果,多角度、常态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厦门网

2022/08/03 10:36:00

上官军

  感谢叶德传副局长的回答。

  今天发布会的现场答问就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和市住房局陈勇局长、叶德传副局长两位领导的回答。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