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据漳州新闻网报道(黄从余、蔡宝莹)五旬老汉喝完酒后自驾上路,结果车损人伤。近日,经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今年1月15日23时许,袁某进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路上行驶,途中,自行刮碰到路边废弃物,一个不稳,人仰“马”翻,造成本人受伤及车辆局部受损。后被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并抽取血样送检。经福建闽南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袁某进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91.92mg/100ml。经长泰县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袁某进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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