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美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集美交警现场教群众正确佩戴头盔。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宗琴 见习记者 张晓霏 通讯员 管根荣)广泛宣传、多方劝导、严查严管、联合整治……近日,集美交警大队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党建促工作,迅速动员部署,聚焦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采取定点拦查、巡逻巡查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力守护集美居民平安出行。
宣
线上线下齐宣传
织密安全防护网
“知危险,才能避险!”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期间,集美交警运用宣传“利器”,全方位、多渠道发力,创新宣传手段,下好“先手棋”。
“未上牌、违法载人、闯红灯、假套牌、不按道行驶、醉酒驾驶等,这些都是常见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针对具体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扣车处罚……”4月3日,集美交警大队第一时间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内容在网上进行发布,并将骑行电动车行为规范内容制作成图文并茂的漫画长图,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让群众“一目了然,一看就懂”。
“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多日来,杏林交警中队连续走进辖区中小学,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通过现场演讲、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民警围绕上下学交通安全注意事项进行讲解,积极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在乡村出行,电动自行车是“主力”。灌口交警中队、后溪交警中队依托农村劝导站、农村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农村大喇叭等宣传阵地,针对辖区村庄多、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等特点,因地制宜,每天安排劝导员、辅警、志愿者进农贸市场、校门口等重点路口路段,加强显见性交通违法劝导和发放交通安全传单,并开展“一盔一带”、大货车视野盲区危害及电动自行车安全规范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全面促进农村群众安全骑行意识的提升;同时,利用各镇街LED屏、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广泛宣传,进一步打通群众交通出行安全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劝
语音提醒系统
劝导文明骑行
“骑行戴头盔、安全守交规、文明骑行、有序停放……”手机扫描共享电动车成功后,电动车就会发出语音提醒,同时手机开锁界面也会出现“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一人一车不载他人”等劝导语。在集美学村,共享单车、电动车成为学子出行主要工具,集美交警中队指导相关企业使用“智慧化”劝导系统劝导骑乘人员文明、安全骑行。
据了解,这套“智慧化”劝导系统,得益于集美交警中队的创新指导。集美交警中队主动与美团等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企业联动,让企业在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植入语音提醒,重点宣传文明、安全骑行。“这个语音提醒做得很好,一开锁就能听到。”集美大学学生小吴为该系统“点赞”。
集美交警中队指导员高峰表示,接下来集美交警中队将以“减量控大、事故预防”为目标,重点对各大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企业进行源头管理、督导检查。
查
多部门联合执法
保持严管严查态势
“你这电动自行车没有脚踏板,记得去整改安装。”4月20日,在同集南路上,集美交警中队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对不戴安全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处罚。
4月21日至23日,集美交警大队、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严查严管态势。
“您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了,依法要对您进行处罚。”4月21日下午,在设卡盘查过程中,后溪交警中队拦下快递员小李,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两个小时内,后溪交警现场查获违法行为132起,其中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121起。
“头盔要戴好,这是我们的保护罩。”21日夜幕降临,灌口交警中队严查路面上外卖配送车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据统计,4月以来,集美交警大队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万余起,查扣违法车辆1700余部。
链接
集美区电动自行车严管路段
●集源路:银江路起至北海湾
●石鼓路:鳌园路起至印斗路
●集杏海堤:三角地带起至园博苑
●集美大道:诚毅学院起至杏林湾路
●印斗路:印斗北路起至浔江路
●浔江路:印斗路口起至乐海路
●龙船路:鳌园路起至铁闸路段
●天凤路:侨英路起至天马路
●连胜路:孙坂南路起至天凤路
●杏南路:杏西路起至杏滨路
●杏滨路:杏林东路起至杏南路
●杏林湾路:杏锦路起至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味友路口
●杏东路:杏滨路起至文华路
●建南路:杏东路起至纺织东路
●诚毅东路:杏林湾路起至海翔大道
●文华路:杏东路起至文滨路
●文滨路:杏滨路起至纺织路
●日东三路:日东二路起至杏西路
●南浦路:高浦路起至杏南路
●日新路:杏西路起至杏南路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