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最高院有话说
近年来,多地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为妥善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平衡双方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审理涉彩礼案件司法解释,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予以规范。
规定旗帜鲜明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明确指出: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规定也明确,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以及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等,不属于彩礼。
同时,规定进一步完善彩礼返还规则,明确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最高法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严禁借婚姻索取财物】
法规相同立场不同 网友有话说
此法规一出,也引起了网友们的议论纷纷。同样的法规,每个人从自己的角度出发,都有不同的解读。
有网友表示,给彩礼是一种对婚姻的祝福,不接受彩礼给女方父母,彩礼应该是双方父母给小家庭的补贴,由新婚夫妻保管的。
也有网友说,彩礼是重男轻女的福报,很多地方姐姐的彩礼高,是因为要拿这笔钱给弟弟取媳妇或者买房子。
还有网友表示,彩礼是用来弥补男性自身在追求配偶中的不足,你可以不给彩礼但是你要有其他优势啊。当你不能拼钱的时候,其他的东西更拼不起。
有些网友比较偏激,表示自己不婚不育,支持禁止彩礼;也有网友态度温和,表示不同家庭有不同的道理,只要顺应本心,双方都能接受就行。
给彩礼送嫁妆 民间风俗有话说
彩礼又称订亲财礼、聘礼,是传统中国订立婚约时男方向女方自愿赠与的特定财物。从周秦到晚清,彩礼都是法律确定婚约是否存在是否有效的最重要依据。同时,按照习俗,女方家庭也要出钱出物,一般还不能低于男方家的彩礼,还要在男方家的彩礼上进行叠加、追添,这既是为女儿的未来着想,也是女方家族的脸面和尊严。只是不叫彩礼,法律上叫奁产,民间叫嫁妆。
一方给付彩礼,一方回报嫁妆,这种互助互惠既公平合理,又喜庆高调,还为新婚小两口的未来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就是彩礼为什么数千年长盛不衰的文化密码。
彩礼是人类婚姻走向文明的标志,也是男女从恋爱走向婚姻的历史见证和喜庆仪式,既是男女双方家庭的良性互动,也是父母对子女的深情厚谊,让儿女们可以立足未来,静待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