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薛尧 实习生 张雨婷 通讯员 魏静 尤龙)盗窃惯犯被处理后仍不知悔改,花钱大手大脚,入不敷出便心生邪念,再次重操旧业干起“拉车门”的勾当,盗走车内扶手箱里的2万元现金。案发后,新阳派出所民警仅用11个小时,就将嫌疑人抓拿归案,并追回被盗财物。昨日,记者联系海沧警方了解情况。
17日17时许,新阳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其放置在车内的2万元现金被盗。接警后,民警李跃谦立即和队员展开案件侦查工作。李跃谦首先对案件进行多角度分析研判,很快锁定田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田某曾因盗窃被警方处理过,且未登记住址。李跃谦及时转变办案思路,以嫌疑人逃跑线路为切入点,一路追踪至同安,通过地面摸排锁定居住地,随即部署警力蹲守布控。18日凌晨4时许,成功将外出回来的田某抓获,现场查获被盗现金1.4万余元及一部用部分赃款购置的手机,此时距离受害者报案仅过去11个小时。
经审讯,田某对其盗窃车内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田某交代,自己来厦门一年,始终靠打临时工维持生计,平时花钱没有节制,常常入不敷出,遂心生邪念,想通过继续干盗窃的“老本行”赚点快钱。17日凌晨2时许,田某经过新垵村某条巷子时,发现一辆白色SUV,环顾四周后发现没人,便试着拉了拉车门,发现车门并未上锁,便实施盗窃,将汽车扶手箱里的2万元现金盗走。
目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近期,“拉车门”盗窃依然时有发生,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要把财物和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停车后一定要检查车门,确定车已锁好、门窗关好。一旦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责任编辑: 吴郁莹,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