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医保集中缴费期有变化
2023-07-29 18:42 来源:厦门晚报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郭舒晨)近日,有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询问:往年年度城乡医保都是7月集中缴费,今年为何没有呢?这是否会影响待遇享受?

  记者就此事咨询市税务部门。税务部门表示,这是因为医保年度调整导致的集中缴费期变化,不会影响当年待遇享受。

  根据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也就是说,2023年的城乡医保费用已在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内由税务机关集中扣缴,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4年的城乡医保费用将在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扣缴。

  目前暂未参保城乡医保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参保:在校学生通过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申请,其他城乡居民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学校或居(村)委会统一受理后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

  另外,缴费人也可自行参保,可登录“闽政通”App、“i厦门”App、“厦门税务”App等进行参保登记,无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