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发〔2023〕6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招生原则
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招生对象
居住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班适龄幼儿(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符合预防接种及入园体检要求(以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体检表为准)。
1、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招生片区内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在确保完成片区内招生任务且学位数有余额的情况下,可适当招收片区外适龄幼儿;
2、学前班招生对象为学前班所在村(居)户籍的适龄幼儿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海沧户籍适龄幼儿;
3、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海沧户籍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小区配套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配套小区内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剩余学位按本意见关于民办幼儿园招生录取顺序自主招生。
报名时间
公办幼儿园采用“网络预报名”的报名方式,网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7日8:00-8月13日17:00,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2日-8月13日;公办幼儿园于8月17日8:00-8月18日17:00开展剩余学位补录报名登记。学前班和民办幼儿园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招生办法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和民办幼儿园
✦招生片区划分:
公办幼儿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按照“片内招生,余额辐射”的原则组织招生。
①招生片区是由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度幼儿园学位数和适龄户籍幼儿人数划定,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幼儿是幼儿园优先招收的对象。招生片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②余额辐射范围是幼儿园在录取完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后,公告剩余学位数,向周边一定区域范围开放招生。
招生片区和余额辐射范围划分详见本意见《海沧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划片一览表》。
✦招生宣传:
幼儿园、学前班应于8月1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张贴告示等方式发布招生通告,开通招生咨询电话,方便家长了解招生报名信息。
✦“两一致”招生对象确认:
❶ 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幼儿应符合房户“两一致”:幼儿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
❷ 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2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不纳入片区招生对象。
❸ 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若产权是适龄幼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幼儿父(母)产权比例达50%(含50%)以上的,视同符合要求。
❹ 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在海沧区无房产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海沧区无房证明,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❺ 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拆迁户家长可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片区的幼儿园报名(只允许选择一次)。按其所选幼儿园的招生规则进行录取。
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或幼儿本人属于被拆迁对象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以拆迁协议为准)。
❻ 部分片区试点“联片招生”,即一个小区划入多所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招生片区或余额辐射范围),家长可选择多所幼儿园填报志愿,按照本意见的招生规则录取及调剂志愿。
民办幼儿园
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海沧区户籍适龄幼儿;(2)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应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幼儿。
报名程序
网络报名
家长须于8月7日8:00-8月13日17:00登录“厦门i教育”网站“https://www.xmedu.cn”或“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报名。
现场确认(仅需携带材料到场,无须携带幼儿)
网络报名审核已通过的幼儿无须现场审核。网络报名审核未通过或未通过网络报名或需要合并计算落户时间的家长(落户时间计算规则详见“六、录取”),请于8月12日、8月13日到第一志愿的幼儿园提交以下材料,现场审核无误后,给予确认报名信息:
①户口簿、房产证、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体检表;
③需要合并计算落户时间的,须提交派出所开具的幼儿“户口迁移记录”。
注意事项
家长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有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预报名和现场确认,因故不能如期到园现场确认的,应在8月1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确认;超过报名期限未报名或未经幼儿园同意不来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招生录取结果公布后不予修改志愿。
录取
公办幼儿园
✦8月14日-8月16日,公办幼儿园按照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招生片区和余额辐射范围招生对象的录取,实行“招生片区优先,余额辐射范围递补,同等条件落户时长”的录取规则。若当前录取阶段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的,按幼儿户口落入报名所在片区的时长排序录取;幼儿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落户海沧的时长排序录取(取落户时长最长一方计算)。
✦招生片区和余额辐射范围的“两一致”招生对象若在报名所在片区内因房产变更有过户口迁移的,落户时间可合并计算(以户口迁移记录为准);户口从其他片区迁入报名所在片区的,自迁入报名所在片区的落户之日起计算;拆迁户因拆迁导致人户分离的,自幼儿在海沧的首次落户时间起计算。
✦多孩家庭有长幼随学需求的,可向大孩(二孩)已入读的幼儿园申请二孩(三孩)在同一幼儿园长幼随学,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根据学位情况统筹。
✦纳入“联片招生”试点的片区,可填报多个志愿,按照志愿顺序并结合落户时间长短排序录取。
✦符合《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 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 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 号)等文件规定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公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统筹入园。
✦8月17日-8月18日,未招满的公办幼儿园将公布剩余学位数,进行补录报名登记。补录对象为尚未被录取的“两一致”幼儿及非“两一致”幼儿,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按照以下顺位依次递补:
➜海沧区“两一致”对象,以幼儿落户海沧区时长排序录取;幼儿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落户海沧区的时长排序录取(取落户时长最长一方计算)。
➜海沧区户籍幼儿(含集体户),以幼儿落户海沧区时长排序录取;幼儿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落户海沧区的时长排序录取(取落户时长最长一方计算)。
➜在招生片区已购房未落户的对象,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长排序录取。
➜本市外区户籍幼儿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幼儿父(母)近三年在我市缴纳社保时长排序录取;缴纳社保时长相同的,按父(母)居住厦门时长排序录取(社保及居住信息均取时长最长的一方计算)。
学前班
学前班可直接录取前来报名的本村户籍幼儿,剩余学位可面向居住在本区的非海沧户籍适龄幼儿招生。
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以线下招生为主,在对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应给予办理录取手续。
补助办法
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幼儿,符合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条件的,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各幼儿园要按照本意见要求,严格审核招生对象的报名材料,在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护招生片区适龄幼儿入园的合法权利的同时,对“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幼儿园要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并做好指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对于被取缔的无证园,要做好原有幼儿分流工作。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监管。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按规定及时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四)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服务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指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选择已批办的民办幼儿园入园,努力使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以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家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各幼儿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及其家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纪律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七)各幼儿园要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园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并于8月1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本《意见》解释权归海沧区教育局。
附件>>>
【同步】
海沧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
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答: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首次面向“非两一致”适龄幼儿开展集中补录登记。若公办幼儿园在完成片区内“两一致”幼儿招生任务且学位数有余额的情况下,可接受“非两一致”适龄幼儿报名登记,具体以教育部门发布的补录招生通告为准。
幼儿园的招生对象是几岁的幼儿,是否接收插班生?
答:每年的幼儿园招生特指起始年段(小班)招生。其中多数公办幼儿园因学位紧张,原则上不再接收插班生。若幼儿园确有空余学位可招收中、大班插班生的,可在幼儿园的招生通告中发布招收插班生的信息。因每所园的学位情况不同,具体以幼儿园发布的招生通告为准,请家长及时关注。
2023年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居住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符合预防接种及入园体检要求(以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体检表为准)。具体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招生片区内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在确保完成片区内招生任务且学位数有余额的情况下,可适当招收片区外适龄幼儿;
(二)学前班招生对象为学前班所在村(居)户籍的适龄幼儿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海沧户籍适龄幼儿;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海沧户籍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小区配套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配套小区内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剩余学位按《海沧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关于民办幼儿园招生录取顺序自主招生。
幼儿园的招生片区如何划分?
答:公办幼儿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按照“片内招生,余额辐射”的原则组织招生。
(一)招生片区是由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度幼儿园学位数和适龄户籍幼儿人数划定,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幼儿是幼儿园优先招收的对象。招生片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二)余额辐射范围是幼儿园在录取完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后,公告剩余学位数,向周边一定区域范围开放招生。
招生片区和余额辐射范围划分详见本意见《海沧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划片一览表》。
什么是房户“两一致”?
答:房户“两一致”指的是适龄幼儿应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简要概括就是“有房有户,房户一致”。具体就是:
(一)房产证地址和户口本地址一致;
(二)房屋产权人是幼儿的父母(其中一方);
(三)幼儿户与父母其中一方(产权人)在同一户口本。
房屋产权人如果是爷爷奶奶,是否符合“两一致”?
答:如果房屋产权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则一是看祖辈产权人是否和幼儿父母(其中一方)、幼儿在同一户口本,二是看幼儿父母在海沧区是否有房。若符合户口三代同册且幼儿父母在海沧区无房的,则可认定为“两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则不属于“两一致”。
“两一致”的房产比例是否有要求?
答: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若产权是适龄幼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幼儿父(母)产权比例达50%(含50%)以上的,视同符合要求。
例1:如果房产证的产权人是幼儿父亲和母亲,夫妻产权各50%,符合夫妻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要求。
如果房产证的产权人只有幼儿的父亲(100%产权),但父亲的户口没有迁入,未与幼儿同册的(同册的是母亲)。这种情况提供结婚证,可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夫妻共同财产,产权比例相加有100%)。
例2:如果房产证的产权是幼儿父亲和叔伯(父亲的兄弟)共有,兄弟俩各50%产权,则不符合要求。
例3:房产证的产权是幼儿父亲和爷爷共有,双方各50%产权,可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
农村户口没有房产证、只有祖辈的土地证,如何认定“两一致”?
答:农村户口由于土地权属、遗产继承、征地拆迁、分家分户问题等历史原因,难以像城镇户口一样有可供查询的房产证。农村户口原则上只要幼儿在户口本上有名字,且与户主是直系亲属(子代或孙代),则可认定为“两一致”。
因政府建设导致房户分离的拆迁户,如何认定“两一致”?
答: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或幼儿本人属于被拆迁对象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以拆迁协议为准)。主要是看拆迁协议上是否有幼儿父或母的名字(是否属于被拆迁对象),如果拆迁协议上的拆迁对象只有幼儿的爷爷奶奶(祖辈),没有幼儿父母(父辈)或幼儿本人,则不能认定为拆迁户。
拆迁户房户分离,应该在哪所幼儿园报名?
答:如果认定为拆迁户的,可以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三个地点的所在片区公办园报名,但只允许选择一次,且按其所选幼儿园的招生规则进行录取。
例:东屿村拆迁户、安置在水云湾、在锦辉花园有购房的,如果选择按户口所在地报名,可以报滨湖东幼儿园,并作为招生片区内生源参加录取。如果按选择安置房所在地报名,可以报未来之星幼儿园、蓝月湾幼儿园、蓝月湾幼儿园浪琴湾分园、蓝月湾幼儿园一分园等4所幼儿园,并作为招生片区内生源参加录取。如果选择按锦辉花园的自购房所在地报名,可以报海沧幼儿园兴港分园,参加余额辐射的剩余学位录取。
无房的拆迁户可以报名哪所幼儿园?
答:如果幼儿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但拆迁时未选择安置房,也尚未购置商品房,属于无房户的,若其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是属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提供无房证明和村委会出具的与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选择在祖辈的自购房所在片区报名。
例:温厝村拆迁户,幼儿父母在厦无房,幼儿爷爷在天湖城小区购房,幼儿父母居住在天湖城的,可选择在天湖幼儿园(祖辈的自购房)或海沧幼儿园(户口所在地)中的一所报名。
我是拆迁户,但是在网络报名平台的第一志愿选项只有一所户籍所在地公办幼儿园,我想报购房所在地/安置房所在地的公办幼儿园,该如何报名?
答:厦门i教育报名平台按幼儿户籍所在地预置户籍所在片区的公办幼儿园信息,若拆迁户因房户分离不在户籍所在片区的公办幼儿园报名,而需在购房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的公办幼儿园报名的,请电话联系购房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的公办幼儿园,将幼儿信息拉入预置库后,重新登录厦门i教育报名平台报名。也可于8月12日、8月13日两天到购房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的公办幼儿园现场报名。
新落户人员如何报名?
答:8月1日以后落户的人员,请在落户后的2~3个工作日后再登陆厦门i教育报名平台报名。若报名时平台显示幼儿信息不属于公办园划片内不能登记,请电话联系户籍所在片区的公办幼儿园,由公办幼儿园将幼儿户籍信息拉入预置库后,重新登录厦门i教育报名平台报名。也可于8月12日、8月13日到户籍所在片区的公办幼儿园现场报名。
如何报名?
(一)网络报名
家长须于8月7日8:00-8月13日17:00登录“厦门i教育”网站“https://www.xmedu.cn”或“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报名。
(二)现场确认(仅需携带材料到场,无须携带幼儿)
网络报名审核已通过的幼儿无须现场审核。网络报名审核未通过或未通过网络报名或需要合并计算落户时间的家长,请于8月12日、8月13日到第一志愿的幼儿园提交以下材料,现场审核无误后,给予确认报名信息:
(1)户口簿、房产证、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体检表;
(3)需要合并计算落户时间的,须提交派出所开具的幼儿“户口迁移记录”。
(三)注意事项
1.家长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有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2.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预报名和现场确认,因故不能如期到园现场确认的,应在8月1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确认;超过报名期限未报名或未经幼儿园同意不来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招生录取结果公布后不予修改志愿。
如何录取?
公办幼儿园
✦ 8月14日-8月16日,公办幼儿园按照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招生片区和余额辐射范围招生对象的录取,实行“招生片区优先,余额辐射范围递补,同等条件落户时长”的录取规则。若当前录取阶段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的,按幼儿户口落入报名所在片区的时长排序录取;幼儿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落户海沧的时长排序录取(取落户时长最长一方计算)。
✦ 招生片区和余额辐射范围的“两一致”招生对象若在报名所在片区内因房产变更有过户口迁移的,落户时间可合并计算(以户口迁移记录为准);户口从其他片区迁入报名所在片区的,自迁入报名所在片区的落户之日起计算;拆迁户因拆迁导致人户分离的,自幼儿在海沧的首次落户时间起计算。
✦ 多孩家庭有长幼随学需求的,可向大孩(二孩)已入读的幼儿园申请二孩(三孩)在同一幼儿园长幼随学,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根据学位情况统筹。
✦ 纳入“联片招生”试点的片区,可填报多个志愿,按照志愿顺序并结合落户时间长短排序录取。
✦ 符合《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 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 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 号)等文件规定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公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统筹入园。
✦ 8月17日-8月18日,未招满的公办幼儿园将公布剩余学位数,进行补录报名登记。补录对象为尚未被录取的“两一致”幼儿及非“两一致”幼儿,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按照以下顺位依次递补:
➛海沧区“两一致”对象,以幼儿落户海沧区时长排序录取;幼儿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落户海沧区的时长排序录取(取落户时长最长一方计算)。
➛海沧区户籍幼儿(含集体户),以幼儿落户海沧区时长排序录取;幼儿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落户海沧区的时长排序录取(取落户时长最长一方计算)。
➛在招生片区已购房未落户的对象,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长排序录取。
➛本市外区户籍幼儿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幼儿父(母)近三年在我市缴纳社保时长排序录取;缴纳社保时长相同的,按父(母)居住厦门时长排序录取(社保及居住信息均取时长最长的一方计算)。
学前班
学前班可直接录取前来报名的本村户籍幼儿,剩余学位可面向居住在本区的非海沧户籍适龄幼儿招生。
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以线下招生为主,在对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应给予办理录取手续。
什么情况下可合并计算落户时间?
答:招生片区和余额辐射范围的“两一致”招生对象若在报名所在片区内因房产变更有过户口迁移的,落户时间可合并计算(以户口迁移记录为准);户口从其他片区迁入报名所在片区的,自迁入报名所在片区的落户之日起计算。
例:小王户口原先在文轩花园,属于海沧实验幼儿园片区,后户口迁移至文圃花园,也属于海沧实验幼儿园片区,落户时长可合并计算。小张户口原在锦辉花园,属于海沧幼儿园兴港分园片区,后户口迁移至文圃花园,属于海沧实验幼儿园片区,因两次户口所在地分别属于不同招生片区,落户时长不予合并计算,仅按最后一次户口迁移时间计算时长,即落户到文圃花园至招生报名之日的时长。
补助办法
答: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幼儿,符合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条件的,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