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到涉事教育培训机构了解情况。 警方供图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吕嘉捷 通讯员 厦公宣)近日,我市某教育培训机构的多名学员和员工接到诈骗电话。这是怎么回事?警方调查发现,原来该机构因管理不善致近两万条培训学员信息被泄露。
警方快速锁定并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朱某某,同时对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教育培训机构及其主管人员予以处罚。目前,朱某某已被思明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警方
循迹倒查
跨省抓捕犯罪嫌疑人
今年2月底,多名在厦门某教育培训机构学习的学员表示,接到自称是该机构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能准确说出学员的学科信息、缴费情况、课程进度等信息。对方以机构退费为由,将学员拉到群里,有学员因此被骗。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牵头思明公安分局迅速介入调查,发现该教育培训机构办公管理系统被“黑客”入侵,系统数据被窃取泄露。
厦门网警通过数据分析、日志研判、循线追踪,根据网络痕迹进行倒查追踪,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男,33岁,吉林通化人)。3月29日,民警赶赴吉林通化,顺利将朱某某抓获。
经查,朱某某没有正当职业,他通过网络渠道学习到一些比较初级的网络技术,了解到可以通过窃取个人信息进行贩卖获利,他便铤而走险,多次针对一些公司平台进行作案。针对厦门这家培训机构,他利用系统漏洞进行破解,非法入侵该教育机构的办公管理系统,窃取近2万条包含学号、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的学员信息数据并出售,获利1380元。
8月11日,朱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没收全部非法所得。目前,购买信息的违法人员正在进一步追查中。
机构
管理不善
未落实数据安全保护主体责任
在对该案件开展侦查调查的同时,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指导思明公安分局网安队对该教育培训机构网络安全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该机构未落实数据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未建立人员安全意识及责任追究制度,未采取信息系统防病毒、防网络攻击等技术措施,存在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该机构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5000元的治安处罚。
数据
今年来,市公安局网安部门侦办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刑事案件1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4人;对网站、信息系统、App等开展网络与数据安全监督检查1262家次,督促整改中高危漏洞5324个,办理违反网络安全类行政案件119起;屏蔽过滤违法有害信息共计33.7万余条,关停网络账号26.4万余个。
警方提醒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切实履行好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对不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等行为的组织或个人,有关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网民朋友要增强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意识,不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不安装来路不明的软件、不扫描没有安全保障的二维码、不在陌生链接中填写个人信息,切实保护个人信息,防止泄露。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