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袁舒琪 通讯员 陈若桐)加大对新市民和青年人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在全省率先实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线上“秒批”、正式施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材料再“瘦身”……
住有所居是民生要务之一,要推便民之举、施利民之策。今年来,在市住房局的统筹指导下,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持续驱动创新利民、政策惠民、服务便民“三驾马车”,稳步调整优化政策供给,全面提升服务质效,下功夫、出实招、求实效,力争在了解群众感受上当好“调研员”,在满足群众需求上当好“办事员”,在增强群众体验上当好“服务员”,保障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跑出为民办实事新速度。
创新利民
主动作为研究破题
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今年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针对住房公积金审批服务发展梗阻点、社会关注点、群众需求点,重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作为、研究破题,以办实事的举措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利民生。
全省率先实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秒批”
以往,群众办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到窗口进行申报;现在,电梯建设单位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报备登记加装电梯建设项目后,群众“一趟不用跑”,在手机或者电脑上就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通过后资金“秒到账”——今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秒批”。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是居民出行的“第一步”和回家的“最后一步”。据统计,自今年5月推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秒批”服务以来,截至9月底,有超过7成的办事群众通过“秒批”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641.76万元。
从前办理该业务,群众要带身份证、银行卡到窗口办理。“我们统计发现,提取人平均年龄超过45岁,有些老年人腿脚不方便,来窗口办业务费时费力。”今年年初,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业务骨干在一线窗口开展“亲身办”“帮代办”活动,发现办理这项业务的人群以中老年人居多,而且业务办理流程还有进一步优化提升的空间。
综合窗口一线调研结果和群众建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把实现这项业务线上办理提上日程。今年3月底,该项业务网上办服务开通,群众可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在此基础上,中心继续迭代优化业务审批模型,设计开发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秒批”功能模块,实现业务办理由查证资料变为核验数据的“零材料”审批服务新模式。今年5月份,该业务上线“厦门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实现“掌上办”“秒批秒办”。
创新推行“带押过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办理流程很简便,全程我就只跑了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后续材料补充等事项都是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审批也很迅速,审核通过后,银行当天就放款了,整个流程很高效。”作为我市首笔“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办理者,市民徐女士连连点赞,表示“带押过户”新举措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为市民节约了购房时间成本和手续费用。
今年7月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推行“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我市职工购买在押期间的二手房时,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在我市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系统办理二手房预告转移登记后,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项业务将我市不动产登记和住房抵押贷款有效衔接,卖方无需先行筹集还款资金结清住房贷款,买方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减少买卖双方交易费用,提升交易速度,降低交易难度。而此前,卖方要还清原住房贷款、解除抵押,买卖双方登记过户后,买方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新举措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作用。截至目前,除了成功发放首笔“带押过户”模式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39.4万元以外,还已受理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66笔,金额达5478.5万元,目前已发放41笔共计3425.8万元。
政策惠民
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今年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动打好政策“组合拳”,用好政策“工具箱”,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助力租购并举,有效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助力厦门引才留才
今年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租购并举”,发布《关于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的通知》,重点围绕推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优化原有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加大对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的租房支持力度。
新政策明确,我市无房公积金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提取额度由原每月不超过1000元提高至每月不超过1200元;无房的新市民(非本市户籍)、青年人(40周岁以下)租住商品住房,可按实际租金金额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其中,已享受“5折租房补贴”的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可在扣除相应租金补贴金额后,按每月实际支出的租金金额提取。同时,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实际租金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的月租金为准,签约后按月提取;未备案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按发票金额提取已支付的实际租金。
“对于无房新市民、青年人来说,此次提额意味着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应提尽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将进一步缓解该群体的租房压力。
据悉,该业务可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小程序多渠道办理,线上签约实现“零材料”“秒批秒办”。截至目前,我市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笔数65笔、共计22.4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及首付比例下调
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今年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政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效支持缴存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根据规定,我市存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在2022年10月1日前发放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并实施全省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系统贷款利息调整计算规则。
聚焦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22年以来多次下调首付比例。自2023年9月18日起,缴存职工本市无房的,岛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下调至30%;岛外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下调至20%;缴存职工本市有1套房,岛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下调至40%;岛外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下调至30%。缴存职工本市有住房两套及以上,或者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或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
近期,我市又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及第二套利率对照厦门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定。同时,对住房公积金额度计算公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公式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阶段性上浮至1,执行期为一年。
根据最新执行的公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人贷款前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贷款年限×1.45+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据介绍,该公式调整主要变化在于,测算额度主要影响因素由“缴存基数”调整为“缴存额”。调整后,在不考虑账户余额的前提下,贷款年限相同的两笔贷款,缴存额越高,计算出的可贷额度越高。此举进一步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贷款的权责一致性,突出多缴多贷的公平性。
此外,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购房需求,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更多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缴存职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体系中的保障作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再按贷款次数区分最高贷款额度,而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为“12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
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阶段性上浮至1,这也意味着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20万元。
服务便民
不断提高审批效率
让职工办事有更好的体验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多年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倾听群众心声,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实现从“最多跑一次”“跑零次”到“上门代办”“秒批智办”转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为了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今年来,中心继续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力求实现缴存职工办事体验感再提升。
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缴存互认
今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落实异地缴存互认政策,职工配偶在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纳入计算其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此前,夫妻一方在厦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按照在厦门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方来计算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举个例子,小王在厦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其配偶小张在福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小王和小张现在在厦门购房,按原政策只可按小王一人计算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但是按新政策,可按夫妻双方计算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提醒,要在厦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贷款前12个月须连续在本市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政策中,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配偶要满足其中的缴存时间条件,即要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才能纳入家庭贷款额度计算。
最大限度精简申办材料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围绕群众需求,以“减材料、减跑动、提速度”为出发点,按“最少必须”原则,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逐一梳理逐项提升,通过数据共享、流程优化、系统改造等方式,最大限度精简申办材料。
今年,针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动该申请材料实现再“瘦身”,职工在2022年1月1日后办理过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再次就同一笔贷款申请还贷提取时,可无需重复提交借款合同、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征信证明。
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亮码就可办
8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亮码”就可办,这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后推进的一项数字化的便民举措。
该举措首先将《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进行整合优化,统一调整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实现证明材料三合一、电子化。同时,改变以往需要线下出具纸质材料的证明开具方式,调整为职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就能实现《个人信息表》网上申请、实时开具。《个人信息表》开具后,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办事只需出示电子码,工作人员核码后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码编号,在线查验职工相关信息。
据了解,“亮码可办”将有效提升职工办事便捷度。职工亮出《个人信息表》的电子码,工作人员核码后可实时查验证明材料。职工无需开具纸质证明,无需担心证明过期再次奔波。
需要提醒的是,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目前仍可以使用,过渡期为1年。2024年8月,我市将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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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
月缴存额上限为7298元
今年,我市从7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据悉,2023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的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为30410元,下限为2030元。
缴存比例方面,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也同步调整,调整后月缴存额上限为7298元,比去年的6932元增加了366元;下限仍为204元。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