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深入开展,奋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生态目标。图为美丽的筼筜湖畔。(厦门日报记者 王火炎 航拍器摄)
厦门网讯 (文/厦门日报记者 吴晓菁 通讯员 罗惠 图/厦门日报记者 黄晓珍 (除署名外))昨日,厦门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专题培训班在厦门市委党校开班。此次培训班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的水平,提升各级河长履职能力,持续推进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的深入发展。
此次培训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河长办联合举办,各区各镇(街)河湖长及河长办负责人、市级主要成员单位领导、市人大代表河长、市政协委员河长、法官河长、检察官河长、警官河长、民间河长、幸福河湖促进会成员共90人参加培训。
下一步,厦门将以此次专题培训为契机,持续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广泛发动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凝聚各方资源,奋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生态目标。
第二批“河长”履新
在昨日的开班仪式上,我市为16名新聘人大代表河长、政协委员河长、法官河长、检察官河长、警官河长颁发聘书,其中人大代表河长6名、政协委员河长7名、法官河长1名、检察官河长1名、警官河长1名。
这是继2019年聘任首批“人大代表河长”“政协委员河长”后,厦门市聘任的第二批“特色河长”。
市河长办表示,组建具有厦门特色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检察官、警官河长”队伍,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市人大、政协、公检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监督作用,参与监督、指导河湖长制工作,共同促进我市水环境质量提升。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16名新聘河长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厦门河湖治理,开展监督、参谋、巡查、执法、宣传、联络、示范等方面的工作,广泛参与管河护湖行动。
市河长办表示,河湖治理要强化共管共治,下一步将强化双总河长制,落实党政齐抓共管,严格河长、湖长履职,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要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协同治理。此外,我市将持续开展挂牌督办、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加强对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入河排口整治的督导,确保完成年度整治任务。河湖治理,公众参与必不可少。我市还将持续发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同参与,充分调动企业河长、市民河长、党员河长、河小禹等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形成独具特色的河湖共治共管综合力量。
课程内容丰富多彩
此次培训对象涉及面广而全,包括各区各镇(街)河长及河长办负责人、市级主要成员单位领导、市人大代表河长、市政协委员河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民间河长、幸福河湖促进会成员。
培训为期一天半,课程内容丰富精彩,有水环境生态修复、幸福河湖健康评估的关键问题探讨、打造美丽幸福河湖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年度河长制考核交流等,为学员带来了一场“强基补钙”的“大餐”。
五位来自不同领域的老师和专家,结合厦门工作实际,从厦门市溪流生态补水工程规划、打造美丽幸福河湖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城市河湖底泥治理及生态修复典型问题探讨、幸福河湖健康评估的关键问题探讨、年度河长制考核交流等内容进行主题授课。
【河长代表声音】
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
●法官河长、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叶青:很荣幸获聘法官河长,这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作为一名特区法官,我将认真履职尽责,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助力我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我将当好裁判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全面履职,践行能动司法,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厦门的绿水青山、蓝天碧波;当好协调员,建立司法与行政机关具体职能部门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完善联络对接、案件协调、信息反馈,与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效衔接、联合行动,推动形成河湖共管共治的大保护格局;当好宣传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涉水典型案例、开设专题讲座、实地走访、参加生态司法保护论坛等形式,开展河湖生态司法保护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素养。
严格监管促发展
●检察官河长、厦门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徐进发:检察官河长不仅是检察官和河长身份的叠加,更是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协同发力,共同保护河湖治理的重要举措。这个特殊的身份带来的是更多的责任和动力。
下一步,我要秉持严格监管促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对河湖保护治理的重要部署,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积极与水利部门、公安机关、法院加强协同,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构建依法、高效、公正的刑责追究机制。在公益诉讼监督方面,依托与河长办及涉水行政机关的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监督,通过会商研判、调查协作、沟通反馈等机制,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共同维护水事秩序,提升治理水平,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发展。
推进“生态警务”建设
●警官河长、厦门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副支队长韩建华:厦门一直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都很重视,作为打击破坏生态领域违法犯罪的主力军,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打击、协同治理,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次聘任我作为厦门市警官河长,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责任也更大了。
今后我将主动协同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河长+警长”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生态警务”建设,以打促防,打防结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厦门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保驾护航。
用生态的手段滋养水体
●人大代表河长、厦门深富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代光明:这次获聘代表河长,我感到非常荣幸,同时也感受到厦门对河湖治理的高度重视。河湖治理需要一整套很专业很精细的规划与把控,如果规划与把控不好,会耗费大量的财政投资,且投入与效果的长效性也不太理想。河湖在考虑补水的同时要在保水措施上多做思考,保水要在规划上与青山的滋水情况结合起来,我们要用生态的手段滋养水体,充分考虑河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用生态手段做到充分蓄水保水效果。
下一步,我将努力学习河湖治理相关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积极参与河湖治理活动,竭力为厦门河湖治理献计献策,用我的专业知识为厦门的河湖治理贡献一份力量。
推动治理计划实施
●人大代表河长、翔安区香山街道吕塘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洪雅琴:获聘代表河长,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积极的态度去履行职责。这既是挑战,也是机会,我将尽我所能,为保护厦门的河湖做出更大的贡献。担任河长,我将有机会更深入地参与河湖保护工作,为厦门的河湖贡献自己的力量。
接下来,我将积极参与河湖的治理和监督活动,共同推动厦门河湖治理工作发展。比如,深入了解厦门河湖的情况,包括水文、水质、环境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积极推动治理计划的实施,协调各方面资源,监督工作进展,解决实施过程的问题;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水质监测、生态评估等工作,与社区居民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对治理效果的看法和建议等。
助力河湖“共管共治”
●政协委员河长、厦门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书记、院长张文惠:很荣幸能够获聘委员河长,与大家一起守护厦门的碧水清流。作为委员河长,我将进一步提升履职效能,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肩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河湖治理,是一项环保工程,更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群众生活质量,事关城市功能品质。下一步,我将认真负责、广泛开展管河护湖宣传引导,凝聚全社会力量,做好河湖“共管共治”各项工作,有效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水平。我会积极参与巡河巡湖活动,重点巡查河湖水质、入河湖排污口、河湖“四乱”问题、治水工程进展及群众关注的水环境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河湖综合治理问题,推动河湖管护走深走实。
积极从基层发现问题
●政协委员河长、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郑安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河湖长制的实施是落实绿色生态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我担任河长深感责任重大。
江河湖海等水资源是宝贵的自然财富,是人类生命之源,发展之本。我希望能在本次培训中全面深入了解河长的工作职责,并在今后履职中,发挥好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并与党派成员和政协委员履职相结合,积极从基层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反馈问题,提出建议,认真履职。
【亮彩数据】
河湖治理与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与支持下,在全市共同努力下,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208.5万吨/日,总规模居全省第一;
全市55处“四乱”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在全省率先将所有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监管,累计完成333个受污染小微水体治理,精心打造83处水景观示范点;
完成了全市79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建成同安埭头溪、翔安浯溪和内田溪等一批生态补水工程,取得实质成效;
水环境明显改善,市域范围饮用水源达标率100%,省级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6个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持续巩固;全市劣V类水体断面不断减少;筼筜湖、五缘湾内湾、杏林湾等水环境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 李伊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