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齐宇贤)因违规销售“医用冷敷贴”,集美一销售面膜的商家近日被市场监管部门开出“罚单”,处以罚没5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原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消费者举报,反映其通过某网店购买名为“医用冷敷贴”的面膜,未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经调查,该商家主要在天猫网店上销售面膜,其销售的“医用冷敷贴”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要申请注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但该产品外包装上并未标明医疗器械注册证号,该商家也无法提供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且未建立和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相关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八百余元,处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消费提示
“械字号面膜”并不存在
一些商家宣传炒作的“械字号面膜”,其实并不属于化妆品的范畴,应是属于医疗器械的范畴。
早在2020年初,国家药监局就明确提出:“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根据国家药监局的解释,“械字号面膜”实际上是医用敷料的一种,医用敷料的生产和监管都与普通护肤品面膜有所不同,质量要求也不一样。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医用敷料不能作为日常护肤产品长期使用。如发现非法产品,消费者应及时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15。
责任编辑: 吴郁莹,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