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28日 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始申报
2023-11-24 18:37 来源:厦门晚报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兰云丝)2023年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于近日开始,申报截至11月28日。

  根据市人社局发布的申报要求,申报设立省级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所有基本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创新性的科研项目;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能为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竞争力的薪酬。

  此外,申报单位还须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申报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需将材料纸质版于11月28日前报送市人社局职称管理与专家服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sbgb@126.com。市人社局汇总审核后,将通过实地考察或现场汇报等方式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统一上报省人社厅接受进一步考核考评。

  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9项推荐条件

  ●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具有一定规模(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省级创新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以及由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的企业;

  ●在站或出站博士后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创办的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企业;

  ●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在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相关产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企事业单位;

  ●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机构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