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通讯员 吴银城 张铁军)“太感谢你们,超限证这么快就办下来,不然没按时送到货,差点就要交违约金了。”近日,在高速公路凤南收费站,江苏某大件运输公司经办人姜某这样说。
原来,厦门高速执法支队在该收费站,查获一起违法超限运输案件。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姜某的车辆、路线等信息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一致,但其申报的车货宽度为3.75米,而实际车货宽度却达到了5米。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执法人员确认该行为属“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已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因当事人未办理过福建省内的大件运输许可,执法人员当场指导姜某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注册、申报。对于车货宽度大于车道宽度、无法通行难题,执法人员协调高速公路机电人员拆移车道的称重光栅,临时扩宽车道,让车辆顺利通行。
临行前,姜某感慨地说,“虽然被处罚了,但还是要感谢执法人员帮忙解决办证难题,让我们安全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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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大件运输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有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