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湖法宣)前男友刷卡又借钱,分手了还能把钱要回来吗?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一起财务纠纷案。
小杨和小蔡(均为化名)曾经是情侣。在恋爱期间,小杨把自己名下的5张信用卡都给小蔡使用,直到双方分手,5张信用卡透支了快10万元,最后都由小杨还款。小杨说,在恋爱期间,她多次在微信里给男朋友小蔡转账,但大部分转账没有借条,小蔡曾在微信里明确表示是向小杨借钱。分手后,小杨起诉小蔡,要求他还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双方恋爱期间,小杨将名下信用卡交给小蔡,应视为小杨自愿将其信用卡透支额度与小蔡共享。因双方均无法证明各自使用的准确数额,因此,小杨向银行偿还的信用卡透支款项,双方应各承担50%。其次,恋爱期间的微信转账,除有明确的借贷合意之外,应视为恋人之间的赠与;针对双方明确为借款的部分,小蔡应向小杨偿还。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小蔡应还小杨本金近8万元及相应利息。
●法官说法: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之间通过小额转账、互赠满足日常生活需要的礼物表达爱意,应视为一般赠与,无需返还。如果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大额赠与,例如购车款、购房款等,双方结婚的目的未能实现,赠与一方可要求返还。“大额”的标准应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当地的消费水平等综合确定。对于恋爱期间的大额款项往来,双方还是应明确款项性质,以免后续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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