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重捷)随着消费者对于食物“纯净”“健康”的强烈追求,“0添加”“低钠”等类型的产品在市场上层出不穷,但这其中也不乏浑水摸鱼者。近日,同安一家企业就因其产品并不符合“低钠”标准,却仍对外宣称“低钠”,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据了解,这家企业在天猫网店上销售其生产的拌饭酱,并在广告中将“低钠”作为产品的卖点之一。然而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销售的拌饭酱营养成分标签表上,标注的钠含量为“每100g钠含量5300mg”。
“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钠含量≤20mg/100g(固体)方可声称‘低钠’。”执法人员指出。企业将远达不到低钠标准的食品宣传为“低钠”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撤销违法广告内容,并对其予以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累积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识假辨假能力,选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营养成分表和配料表,尽量少买配料表太长的食品。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打击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伊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