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文/图 厦门晚报记者 陈满意 通讯员 林焜)驾驶人吴某当晚喝了半瓶红酒,第二天中午醒来,以为酒精代谢已完毕,于是驾车去漳州,因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
1月13日,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闽G牌照小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检验鉴定,驾驶人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4.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驾驶人吴某于12日晚在同安跟朋友吃饭,喝了半瓶红酒,直至晚上10点回酒店休息。第二天中午睡醒后,吴某自认为酒精已代谢完毕,便驾车出发前往漳州,行驶至杏林收费站入口被民警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后驾驶,是驾驶人以实际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和人体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隔餐酒”“隔夜酒”都有可能构成酒驾甚至是醉驾。驾驶人如果前一晚喝了酒,第二天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者最好间隔24小时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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