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超限驾驶未随车携带配载证明 被处罚款
2024-01-19 08:30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 (通讯员 陶明明 傅秋萍 厦门日报记者 林钦圣)货车司机上路未随车携带配载证明会被处罚。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开出新规施行后的首张罚单。

  记者从市交通执法支队获悉,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明确,驾驶人未随车携带装载、配载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属违法行为。

  1月10日上午,市交通执法支队翔安大队联合交警桥隧大队开展超限治理,查处一辆本市牌照超限运输车辆。该车运载散装水泥,车货总重73.25吨,限重49吨,超限24.25吨,超限率达49.48%。经现场调查,驾驶人刘某承认其未随车携带装载、配载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

  根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相关规定,交通执法部门对刘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00元。

责任编辑: 李伊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