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岚铧)近期,厦门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春节食品安全检查,在全市组织开展河豚等高风险产品专项排查,并提醒市民群众切勿购买食用高风险产品。
据了解,早在2016年,原农业部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规定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禁止经营养殖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仅允许销售经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备案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养殖加工企业加工处理过的河豚制品,并要求河豚加工产品包装上附带可追溯的二维码。
此次行动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我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周边、商超、酒店、餐馆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重点排查国家规定可食用品种之外的河豚及其制品、织纹螺、野生食用菌等易引发食物中毒高风险产品,督促、引导食品经营单位从合规渠道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河豚鱼及其制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工作,禁止销售、加工活体河豚鱼。
截至昨日,此次专项排查暂未发现违法行为,所检查的冰鲜河豚片(块)配送企业均能提供配送票据、检测报告、养殖河豚鱼基地备案证书及加工资格证书等。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公众不要购买和食用织纹螺和未经加工河豚鱼,勿购买、食用不会辨别的野生食用菌;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采购、加工和销售河豚鱼和织纹螺的,以及经营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的,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