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月十九查酒”:索票索证须到位 酒类贮存应规范
2024-02-19 15:12 来源:厦门晚报

■执法人员随机抽查酒类产品索证索票情况。 高金环 摄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黄煜)近日,市食安办开展“月月十九查酒”行动,突击检查了集美区两家酒类经营企业,加大酒类市场检查力度,让消费者在春节期间喝上“放心酒”。

  在凤泉中路的一家连锁销售门店,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一瓶苏格兰威士。店内工作人员表示,在售酒均由总公司进货查验然后配货到门店,票据统一由总公司管理,无法现场提供。执法人员要求商家后续提供对应票证,同时提醒指导该企业总部,把进货查验相关票据提供给各门店,便于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也方便消费者查验核对,营造 放心消费环境。

  在大路墘街的一家销售门店,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一瓶马爹利蓝带干邑白兰地。商家现场提供进货票据,供应商通过微信发送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针对数十箱酒直接陈列在地板上,未按照规范离地摆放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商家 规范货物存放方式。

  此外,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近日也对节日期间酒类销售市场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检查某酒类销售主体时,发现其仓库内2700余瓶进口洋酒的瓶身和中文标签均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无法与商家现场提供的进货凭证关联,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多方查证,仔细对比酒瓶上的外文标签和进口报关材料,理清供应链条,最终认定这些洋酒是正规进口产品。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商家限期整改,并全程监督、指导其对进口洋酒标签整改到位。

  在另一家酒类销售主体,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仓库内的106瓶洋酒无中文标签,商家现场无法提供进货凭证,也无法回答采购来源。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立案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酒类产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如无法出具有效的进货凭证、供货商营业执照、检验报告等,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食品,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