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张诗)昨日上午,央行公布了新一轮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5年期以上下调25个基点,由4.2%下调至3.95%。1年期LPR3.45%保持不变。这是继去年6月后,LPR迎来新一轮调整。厦门房贷利率迎来历史低点,新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将降低;房贷利率选择跟随LPR浮动的“房贷一族”也将因此受益,每个月的按揭可以减少了。
首套房贷款100万元按揭30年 月供少140元
与企业贷款不同,个人住房贷款期限长,因此5年期以上LPR被当作房贷利率的“锚”。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定价模式为:以最近一个月的LPR为定价基准,再加固定的基点(BP)形成。
2023年11月15日起,我市所执行的房贷利率是:首套及二套已结清房贷利率为3.7%(LPR-50BP),二套未结清房贷利率为岛内4.5%(LPR+30BP)、岛外4.4%(LPR+20BP)。结合本次LPR下调25个基点,我市现在的首套房执行利率为3.45%,二套房利率岛内为4.25%、岛外为4.15%。
以市民许先生购买首套房为例,其办理个人商业住房贷款100万元、按揭30年,按等额本息方式计算。LPR调整前,房贷利率为3.7%,利息总额为657018.74元,月供4602.83元;LPR下调后,房贷利率为3.45%,利息总额为606529.86元,月供4462.58元。相比之下,利息总额减少50488.88元,月供少付140.25元。
存量房贷者月供未变 需静待重定价日报价
LPR下降,今日起新购房签约的贷款者成为第一受益者。而“房贷一族”按揭并不能立刻同步减少,因为这与大家签订房贷合同的重定价日相关。
记者了解到,存量房贷者与银行约定的LPR重定价日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或合同生效日,那所执行的房贷利率就与最新发布的LPR定价挂钩。例如,市民汪女士的重定价日是每年的1月1日,房贷利率就与前一年的12月份公布LPR报价挂钩。换句话说,直到明年的1月1日之前,汪女士今年的房贷不会发生变化。而市民张先生的重定价日是贷款合同生效日3月1日,那他的房贷利率将挂钩每年2月份的LPR报价,这意味着他下个月的房贷将立即享受本次“降息”的福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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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贷款利率降低 促进融资成本降低
如今,LPR已成为贷款利率定价的主要参考基准。LPR是由20家商业银行报价形成,报价行的选择、报价时点、最终公布的计算方法等都有公开的规则,每月20日报价一次,报价行报价时会根据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和风险溢价等因素调整报价。
市场普遍认为,LPR作为银行贷款定价的基准,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居民的融资成本和财务支出变化,经营主体对LPR更加关注,反映也更为灵敏。LPR下行有助于进一步带动实际贷款利率降低,促进社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