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吴笛)为了鼓励更多技能人才留厦、在厦发展,市人社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新引进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新到厦门就业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享受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同等待遇1万元/人。相关政策咨询电话:2853281。
据介绍,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系统,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2024年1月1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毕业信息应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http://www.mohrss.gov.cn)上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系统中查询,培养层级应显示为“预备技师”;
申请人已在厦门办妥落户手续,按规定缴纳我市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且未享受过我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申请时间
新引进人才原则上应在自引进之日起1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 李伊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