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海马干入境被查获 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024-03-27 09:16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沈彦彦 通讯员 连旭 范海涛)海马作为中药材并不罕见,但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野生海马可不能随便买卖。昨日,经专业机构鉴定,厦门海关所属泉州海关此前在进境快件中查获的海马干为西澳海马的干制品,共计118尾,重699.5克,该案已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近日,厦门海关所属泉州海关关员在对进境快件进行监管时,发现一件包裹机检图像存在异常。经开拆查验,在箱内发现两袋用密封塑料袋包装的海马干,共计118尾。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均为西澳海马的干制品。据悉,西澳海马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列明保护物种,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提醒

  带标识的人工养殖海马可出售

  海马是常见的中药材。那么,出售、购买、利用海马应该注意什么?记者了解到,海马能否经营,取决于海马的种类和来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利用海马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需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人工养殖的海马(人工种群)已实施标识管理制度,药店销售含有海马成分的中药饮片必须带有“中国水生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方为合法,药店不用再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同时,辖内各农贸市场、海鲜干货店、保健品店、药店、餐饮店等经营场所,均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野生海马及其制品的加工经营活动。如果是人工养殖且带有标识的海马,可以合法购买;如果是野生海马或人工养殖但未带标识的海马,则不能购买。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