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商贸流通扩消费稳增长措施奖励月底申报
2024-04-03 06:25 来源:海西晨报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杨清白 通讯员 陈茵 潘儒帅)记者昨日获悉,此前厦门市商务局出台措施,对商贸企业2024年一季度零售额达到标准的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可达150万元。近日市商务局发布通知,4月25日—5月15日,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可进行申报。

  据介绍,对于第一季度零售额增量大于5000万元(含)且增速达到6.5%的商贸企业,每1000万元增量给予4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封顶150万元;对于第一季度零售额增量大于3000万元(含)但低于5000万元,且增速达到6.5%的商贸企业,每1000万元增量给予3万元奖励;对第一季度零售额不低于5亿元(含)且同比正增长的汽车销售企业集团,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申报企业可于4月25日—5月15日期间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慧企云”政企协同服务平台,进入“免申即享”板块,或者直接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