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怎么“避坑”?这些提醒请查收
2024-06-19 07:39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房舒 通讯员 陈萍丽 连玉上 洪恒亮)一年一度的“618”网络购物节到来,各大平台、商家纷纷推出多种多样的促销活动。相比往年传统玩法,今年电商平台做出的最重大调整可能就是取消官方预售模式,不再有各种“烧脑”的优惠组合,取而代之的是现货售卖模式。

  为规范网络市场消费秩序,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期也在全市组织开展电商企业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诚信和谐的网购环境,为消费者放心消费保驾护航。

  市民朋友在网购时如何少“踩雷”?我市相关部门通过典型案例提醒市民“避坑”。

  案例1

  店家迟迟不退定金 消费者可要求赔偿

  消费者张先生日前以先付定金后付尾款的方式,在网上购买了一条价值3000多元的黄金项链。但在支付尾款时,网店页面显示“人多付款失败”,没有支付成功。随后,张先生要求网店退还200元定金,但一直等到订单支付期限已过,网店仍不予退款。经市场监管人员介入调解,张先生才最终收到了网店退还的200元定金。

  ●部门说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2

  切勿脱离交易平台 谨防上当受骗

  今年5月黄先生在某平台看中了一款摩托车。与卖家取得联系后,对方让他加微信私聊,双方最终以10000元的价格成交。很快,对方给黄先生发来了《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摩托车付款买卖合同》的电子版,让他填写资料。“卖家说,有两种购买方案,除了全款还可以分期。”黄先生选择了分期付款,对方让他先付2000元的“头期款”。两天后,对方又通过微信发来一张摩托车行驶证的图片,并告诉他这是订购车辆的证件,下午就能提车。随后,黄先生拿到了一个货车司机的微信,并被告知了指定提车的时间和地点。当天下午他微信联系货车司机,对方又让其再转2000元给卖家做保证金。当黄先生转账2000元后,司机却消失了,他再找卖家,发现已被对方拉黑。他赶紧拨打110报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部门说法:厦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民警分析,黄先生遭遇的是网购二手商品的骗术。在此类骗术中,诈骗分子会在二手平台上发布虚假的低价商品信息,或是打着官方授权直销的名号,吸引不知情的购买者主动联系。再以私聊更有保障、发货更快、更方便联系为由,引导买家通过其他第三方聊天平台进行沟通,或直接通过转账形式付款。一旦收到转账,诈骗分子便会拉黑买家玩消失。由于脱离了交易平台,平台也无法对钱款进行追踪。对此,市民要注意甄别,谨防上当。

  提醒

  牢记这几点 网购不“踩雷”

  ●审慎选择电商。网购时一定要选择经营资质全、规模大、信誉好的综合平台、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平台企业和网店,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特别是不要随意登录一些不明来源的微信小程序、App购物,要警惕不法分子浑水摸鱼、诈骗钱财。

  ●科学理性消费。不盲目攀比、不冲动消费,应事先列好购物清单,按需购买,不要因为商家促销而盲目购物。

  ●熟知促销规则。要弄清楚商家促销规则,关注平台及商家的折扣展示、优惠发放、结算支付、定金返还等关键环节,避免因误解造成损失。

  ●谨防低价“陷阱”。要事先了解商品的质量、价格情况,货比三家,谨防平台商家,特别是直播销售中的虚假折扣、明降暗升、低价劣质、高价仿冒等陷阱。

  ●保留消费凭证。注意收集和保存购物证据,如促销宣传、聊天记录、购物等页面截图,一旦产生消费纠纷,及时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平台投诉,或者拨打12315投诉。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