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企业及负责人因违反多项粉尘防爆安全规定被处罚
2024-06-20 07:31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刘艳 通讯员 戴林薇)可燃粉尘虽小,但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火星、高温,极易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近年来,国内企业因粉尘处置不力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然而在日常生产中,仍有部分企业心存侥幸,对粉尘事故隐患视而不见。近期,厦门某工贸有限公司以及包括主要负责人在内的3名责任人因违反多项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分别被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情回顾

  近期,市应急管理局接市公共安全平台指令,厦门某工贸有限公司厂房着火,消防部门出警处置。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发现火情系操作工在车间内违规使用铁质工具清理铝粉尘造成。据执法人员介绍,铝粉尘属于可燃性粉尘,具有较高的火灾、爆炸风险,依据行业强制性标准《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清理铝粉尘不得使用产生碰撞火花的作业工具。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并依法对公司及主要负责人等3名责任人立案调查。

  违法行为

  经调查,该公司及其3名责任人分别存在违法行为。

  公司存在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按照规定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未按照规定进行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制定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未按照规定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5个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八十一条,《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七、八、十条以及《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15.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司主要负责人存在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公司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负有责任等2个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以及《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作出处人民币4.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存在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公司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负有责任、对公司未按照规定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负有责任等3个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七条以及《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出处人民币2.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司车间主管存在对公司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按照规定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负有责任等2个违法行为,违反《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七条以及《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该公司车间主管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链接

  (一)易发生爆炸事故的粉尘种类

  1.金属:镁粉、铝粉、锌粉、钛粉、铁粉

  2.煤炭:煤粉、活性炭粉

  3.粮食:面粉、糖粉、玉米粉、土豆粉、奶粉、小麦粉

  4.饲料:血粉、鱼粉

  5.农副产品:棉花、烟草、茶叶粉尘

  6.林产品:纸粉、木粉、纤维粉尘

  7.合成材料:塑料、染料

  (二)粉尘防爆

  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与规程

  1.《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2.《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年)》

  3.《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2016)

  5.《镁铝制品继续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4272-2016)

  (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提醒

  2021年8月2日,应急管理部通过6号令发布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针对近年来引发粉尘爆炸事故的主要因素,对企业粉尘防爆制度体系、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除尘系统、检维修、粉尘清扫、建构筑物等一些容易导致爆炸或伤亡扩大的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同时,还针对粉尘涉爆企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规定了处罚办法。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