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竞赛获奖隔年才能拿奖金?优化流程后10日内发放
2024-06-21 08:19 来源:厦门日报

  扫码关注“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柯笛)厦门市职工技术比赛项目的奖金、奖状,要等到次年的4-5月才颁发。由于间隔时间较长,赛后常常有参赛选手向项目承办单位询问进展,也影响了一些职工参赛的积极性。一家赛事承办企业通过“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反映了上述情况,希望“有关部门提升工作效率”。

  经市纪委监委督促推动,相关制度规定得到优化——获奖选手的奖金由承办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事后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总工会报销。该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如何?近日,市纪委监委“跟踪问效直通车”来到市总工会,通过回访、抽查等方式开展末端监督。

  反映

  多个流程审核确认 导致奖金推迟兑付

  据了解,厦门市职工技术比赛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主办、市总工会指导举行,奖金和证书则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统一颁发。职工技术比赛分为市级(A类)和行业(区级)B类竞赛项目,由各区各级有关单位承办,各项竞赛的开展时间先后不一,每年的5月至12月,要举办80项以上的赛事。

  此前,竞赛优胜选手的奖励发放和通报表扬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年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原因是,各项职工技术比赛结束后,承办单位需要收集优胜选手相关信息,还要经过审核、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签发文件确认等一系列流程,并结合“五一”前后的相关活动进行公开表彰,导致竞赛优胜选手奖金兑付的推迟。

  优化

  制定经费补助新办法 已有优胜选手收到奖金

  “接到企业反映的问题后,我们就着手对流程进行优化,5月8日印发了有关说明,5月13日又印发了新的经费补助办法。”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相关负责人向回访人员介绍,优化后,颁奖发证等责任下放给各项竞赛组委会,明确将竞赛优胜选手奖金纳入专项经费补助中;获奖审核流程也得到优化,调整为竞赛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竞赛组委会(承办单位)直接发放给优胜选手等。他还举例,在5月25日举行的第三十届职工技术比赛劳动关系协调师技能竞赛中,已开始采用新办法。回访人员现场通过电话向该竞赛承办单位核实,了解到优胜选手奖金共计8000元,5月28日已全部发放到位。

  不足

  个别承办单位未落实 还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在查阅活动举办的相关材料中,回访人员发现,有一场家庭医生技能竞赛于5月12日、19日分别举行了区级初赛和全市决赛,按照新印发的经费补助办法,优胜选手的竞赛奖金应于5月31日内发放到位。该项比赛是否严格落实新办法,及时发放竞赛奖金?回访人员现场与承办单位取得联系。电话中,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新办法已经开始执行,直至6月4日上午奖金仍未发放。

  新办法印发大半个月后,仍有承办单位“不了解”,导致竞赛奖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说明该制度规定的有关宣传指导工作仍有不足。对此,市总工会表示,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市总工会领导、业务部门人员等深入指导的方式,加强检查和监督。同时,发布竞赛经费补助的正负面清单,明确要求申请经费补助时,需提供优胜选手的资金预算和决算金额,以及优胜选手奖金发放转账表等清单,确保竞赛活动公平公正、奖金及时发放到位。

  接下来,市总工会还将采取以下措施:深入宣传相关政策,让职工知晓有关流程和规定;做好单项赛事方案审核,完善每个竞赛项目通知内容;加强赛后规定执行检查,进一步督导落实整改。

  互动

  两个渠道可反映问题

  如果您发现有关部门在服务监管企业过程中存在不足之处,如助企政策不落实、手续太繁琐、口径不明晰、作风问题等,或发现涉及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可通过“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或拨打互动电话2892367,与市党风政风监督员、相关媒体进行互动。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