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牵羊被开除竟还想索赔 拿走“不值钱”布料算偷吗?
2024-08-07 07:56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湖法宣)老员工小李(化名)多次利用工作之便拿走公司布料而被开除,因不满公司决定,小李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无责,无需支付赔偿金。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一起劳动争议案。

  小李在某服装公司工作十几年,平时负责后勤装箱、发辅料的工作。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间,公司在监控录像中发现小李屡次借工作便利,顺走部分布料。服装公司认为小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工作规章,不能轻易谅解,决定开除小李。

  小李不满服装公司开除的决定,辩称服装公司已经停产停业,她拿走的只是一些不值钱的碎布,且公安局也因价值太低未予立案,遂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服装公司应支付小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3万余元。因不服仲裁结果,服装公司向湖里法院提起诉讼。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某服装公司与小李解除合同并不构成违法解除,故判决某服装公司无需向小李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官说法

  拿走公司财物 违反劳动纪律

  法官解释,小李利用工作职位的便利在某服装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公司财物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对小李关于布料价值较低、公司已停产停业,并未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抗辩理由,因某服装公司系服装制造公司,布料则是该用人单位的重要生产资料,即使拿走的布料价值不高,小李拿走布料的行为无疑也是对某服装公司基本生产资料的破坏,是对基本劳动纪律、职业道德、规章制度的违背;即使公司已停产停业,但在此期间,某服装公司仍按期足额支付小李劳动报酬,且劳动报酬与停产停业前的工资基本相当。因此服装公司与小李解除合同并不构成违法解除。

责任编辑: 李伊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