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定点机构考核与履约保证金挂钩 明年起实施
2024-09-03 14:57 来源:厦门晚报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汪燕妮)近日,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考核评价主要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两定机构)。

  该办法创新性地提出线上线下结合的评价方式,线上评价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自动采集数据,按月生成,定期下发;线下评价则依据医保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评定。线上线下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同时,设立年度协议履约保证金,以两定机构当年度实际应付医保费用的5%作为保证金,与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挂钩,激励两定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遵守医保政策。

  考核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到两定机构的年度协议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年度考核评价得分满90分的,年度协议履约保证金全额支付;年度考核评价得分满80分、不满90分的,年度协议履约保证金支付标准为:实际支付协议履约保证金=[(年度考核评价得分-80)/10]×年度协议履约保证金金额;年度考核评价得分不满80分的,年度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

  对于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管理规定的两定机构,一旦被解除医保定点协议,将被评为不合格,年度协议履约保证金将不予支付。

  本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