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安全帽等6种产品 未经许可不得生产
2024-09-20 15:10 来源: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高金环) 自2024年9月25日起,安全帽等6种产品未取得许可不得生产。昨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厦门辖区内生产并销售这6种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尽快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据了解,为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调整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自2024年9月25日起,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以上产品。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生产钢丝绳、安全帽等6种产品的企业尽快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找到对应的申证产品即可在线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应当自准予生产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未按要求标注的,不得出厂销售以上产品。

  自2024年9月25日起,对于未办理以上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擅自组织生产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按照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 刘福伟,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