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蔡绵绵)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国豪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题。
会议听取关于《厦门经济特区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中心条例(草案)》(一审)、《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一审)、《关于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暂时调整适用〈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的决定(草案)》、《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二审)、《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若干规定(草案)》(三审)、《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市政府关于2024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含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于医疗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关于我市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推动国际友城交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检查《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事项等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将上述议题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此次常委会会议将于本月下旬召开,会期一天半。
会议还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及市人大各相关专委会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责任编辑: 李伊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