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厦门两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
2024-10-29 07:55 来源:厦门日报

  《合作备忘录》签署现场。(市市场监管局 供图)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杨赟 邓竹希)为更好服务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昨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税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明确将在强化部门数据交换和大数据分析、强化监管遏制“逃逸式注销”涉税违法行为、强化实施守信企业联合激励力度等11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动提升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监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厦门高水平开放、高效能监管、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税务局已在遏制企业“双注销”逃税、重点行业联合整治、区域联合办案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国华表示,厦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离不开经营主体的高质量,特别是具有较强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优强企业作支撑。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是双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同服务和推动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以本次协议的签署为契机,双方将整合资源、发挥大数据优势,共同推进信息互通、执法互助、监管互动,通过加强部门联动,持续推进行风建设,不断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广大经营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国钧表示,市场监督管理和税务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共同肩负着服务市场经营主体、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双方紧密合作,不仅能够更好地激发市场经营主体的活力、动力、创造力,推动其健康发展,还能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社会治理,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在推进信息共享、执法互助、监管互动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双方将着力构建“相互支持、共促发展”的跨部门战略合作关系,更好地服务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根据《合作备忘录》,两部门将建立由双方主要负责人任召集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联络机制,形成常态化交流模式,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持续推动双方合作细化落实。

  【关键词】

  信息共享

  强化部门数据交换和大数据分析。双方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依托厦门市共享协同平台,开展相关数据共享交换。

  建立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线上便捷查验机制,采用信息共享查验模式,实现对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信息的系统自动查验;加大对自然人股权转让纳税申报的宣传辅导力度。

  加强设立、注销、撤销、吊销等经营主体状态及经营异常主体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双方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的互通共享,精准掌握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税务非正常等企业异常信息的互通共享和监管联动。税务部门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实施联动警示提醒,协助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对税务部门发现的税务非正常、涉税违法企业等依法开展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清吊。对逾期不改正的不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经税务部门提请,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加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税务正常状态等信用数据共享,及时同步解除信用惩戒措施。

  【关键词】

  强化监管

  加强对逃税漏税企业的监管,打击震慑“逃逸式注销”行为。税务部门依法强化注销前的核实工作,针对已注销的涉税违法企业,由税务部门发起,将相关调查情况函告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涉案企业注销登记,恢复其商事主体资格。对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强化对虚开发票团伙犯罪的打击。税务部门在查办虚开发票团伙案件过程中,遇有涉案的走逃失联企业实际经办人信息缺失的,由税务部门发起,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核查提供相关信息。

  强化实施守信企业联合激励力度。对经交叉比对不存在违法失信情形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信息公示、降低抽查监管比例频次、办理生产经营审批事项等方面,加大联合激励实施力度。

  【关键词】

  联合执法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调合作机制,组织开展对抽查对象的跨部门联合执法,推进检查结果互通共享,探索检查结果互认,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合作成效回顾】

  ●2022年

  市市场监管局与市税务局合作,在厦门市商事主体“一网通”平台上线企业开办环节发票申领功能。

  ●2023年以来

  两部门逐步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共享加油机维修、更换等监管信息,共同开展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市场监管部门向税务部门移送案件2件,税务部门立案查处7户企业。

  ●2023年

  两部门联合开展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查验工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有关事项的通告》(2023年第1号),建立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线上查验机制,实现完税凭证信息系统自动查验;市场监管部门对税务部门认定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将27555家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信息归入对应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建立经营主体异常信息互通共享及监管联动机制,比对筛查长期失联未开展经营企业,依法清吊企业11568家。

  ●2024年

  两部门合作推行企业信息联动变更,实现企业变更登记完成后同步办理税控设备变更发行、医保参保单位信息变更和社保参保单位信息变更。推行企业注销登记“一网办”,提供税务注销预检服务,方便纳税人自助查询注销前尚未办结的涉税事宜并及时办理。深化数据共享推送,实现照税、照险联销。

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