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女士和叶先生领证结婚。海西晨报记者 唐光峰 摄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张玲玲)12月12日,因“要爱要爱”的谐音,被很多新人视为“吉日”。昨日又逢农历冬月十二,可谓“喜庆翻倍”,厦门市有179对新人登记结婚。
昨日上午,记者在湖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看到,不少新人正在排队登记结婚。准新娘们妆容精致,有的穿着白裙、头戴白纱、手握鲜花,仪式感满满,准新郎也都显得神采奕奕。新人鞠女士和叶先生都是“95后”,向记者讲述他们的爱情故事时,鞠女士激动地流泪。鞠女士说,她和叶先生恋爱一年半,爱人对她很包容,也会制造一些小惊喜,两人性格互补,“生活就是在细水长流中见真情”。
记者还遇到另一对新人陈女士和黄先生,他们已恋爱3年。黄先生自豪地说,他因做设计工作,喜欢新奇的东西,送给爱人的礼物都会精心设计,比如能让光变成心形的眼镜、镶嵌百种语言示爱的项链等。两人选择“双12”登记,一方面是觉得双数好记,也是因为12加12等于24,代表了一年24个节气,“年年有福气”。当两人听说昨日是农历冬月十二时,都高兴地说“喜庆翻倍”。
近年来,“520”“双12”因谐音寓意爱情而成为情侣登记结婚的高峰日。不过,现场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与去年“双12”相比,昨日登记人数其实有所减少。对此,工作人员认为,与“520”等明显有谐音指向的日子比,“双12”不算“很吸引人”,很多情侣没有扎堆登记,也说明他们已能较理性看待“结婚日”问题,不再出现跟风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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