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洪萱茹 通讯员 思法)在考古热下,网络鉴宝、古墓探险等短视频直播也迅速流行,有人却妄图借“摸金倒斗”来博取流量、满足一己私欲。近期,思明区法院审理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
小辰(化名)是一名文物爱好者,平时就喜欢捣鼓一些古玩文物,经常在网上查询古代文物的资料。一次,他在网上发现本地一处古窑遗址信息,产生了盗掘古窑的想法。于是,他准备了手套、小锄等工具,多次前往古窑遗址挖掘、拣拾里面的瓷器、瓷片等文物,并将文物放在家中收藏。
小辰还挑选了一些文物拍照发布在短视频账号上,向网友们分享自己的“收获”。不料,这“泼天的流量”引来的不是“泼天的富贵”,反而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民警顺藤摸瓜抓获了小辰,并缴获文物84件。
思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辰盗掘两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出土瓷器,其行为已触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与盗窃罪。法院依法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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