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黄怀)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推广借鉴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在全国推广厦门13项、上海浦东11项、深圳8项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
此次厦门在全国推广的13项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全面覆盖要素市场化改革、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事业和空间治理五个方面。
要素市场化改革方面,主要涉及创新“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土地用途灵活转换”机制。
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方面,主要涉及构建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协同保护机制、推行工业产品“质量问题清零”标准和监管体系等2项创新举措。
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主要涉及创新进出口货物“查验分流”模式、实施新能源车快速出海全链条集成服务、以标准创新推动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出海、构建国际法务运营全链条服务新模式等4项创新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主要涉及开展船舶“不停运办证”改革、优化航运全链条综合服务等2项创新举措。
社会事业和空间治理方面,主要涉及实行就业服务“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制度创新、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字化、实施排污监管全链条集成创新等4项改善民生、提高治理效能的创新举措。
这是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次发文推广厦门综合改革试点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此前已发文在全国推广厦门综合改革试点的16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连同此次推广的13项经验,2024年厦门综合改革试点累计29项典型经验获全国推广。
获推广借鉴的厦门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均对应有典型应用场景和具体实施效果,并在改革推进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常态化制度安排,具备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的基础和条件。
下一步,厦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高标准实施一批战略战役性、创造性、引领性改革,奋力开创厦门各项事业发展崭新局面,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