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袁舒琪) 智能建造是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和发力方向。近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厦门市促进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市智能建造产业发展。
推广智能建造技术应用
大力推广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是此次明确的重点之一。《措施》指出,我市新开工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应实现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尽用”。其中,建筑信息模型(BIM)数字一体化设计和智慧工地平台作为必选项,建筑机器人、智能施工电梯、5G无人塔吊、造楼机等智能设备至少选择两项。
发展装配式建筑
我市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思明区、湖里区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商品住宅项目,全市新招拍挂的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以上的酒店、写字楼项目,以及国有投资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原则上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资金奖补
《措施》还推出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支持举措——资金奖补方面,为鼓励更多企业先行先试,我市将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资金奖励;金融支持方面,对认定为市级以上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金融机构可参照绿色建筑给予绿色金融支持。
容积率核定优化
此外,我市还将实施容积率核定优化,对新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明确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容积率核算规则优化。被认定为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项目,预制外墙部分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责任编辑: 刘福伟,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