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金逸电影院售卖的3D眼镜。
厦门网讯(文/图 厦门日报记者 薛尧)春节档电影大热,但有市民在明发金逸电影院观看3D版本的《哪吒之魔童闹海》时,发现电影院对3D眼镜额外收费,且并未对此进行公示,也没有明确告知有免费3D眼镜供自行选择。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4日下午,她和家人前往明发金逸电影院观看3D版《哪吒之魔童闹海》。“在检票口,工作人员得知我没带3D眼镜后,让我到前台购买眼镜才能进场。”张女士现场提出质疑,为何买了电影票,电影院不能提供3D眼镜?电影院工作人员称,过年期间观看3D电影只能购买眼镜,张女士无奈只能在前台花10元买了两副眼镜。
8日上午,为了核实张女士的说法,记者来到明发金逸电影院。在前台处,当记者询问影院是否有提供3D眼镜时,工作人员称,如果观看3D电影需要购买眼镜,一副5元。但记者在现场并未看到有明确观影需要购买3D眼镜的信息公示。随后记者致电影院监督电话,工作人员称,电影院有提供反复使用的3D眼镜给客户使用,并不是强制要求客户购买3D眼镜。
记者将此情况反馈给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对方称,经调查,已约谈相关经营者,督促其立即整改,要求明确告知消费者有免费3D眼镜供其自行选择。并已将该情况作为案源线索进一步调查。
律师观点
公示收费信息是关键
就此问题,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影院对3D眼镜的收费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是否提前公示收费信息和是否提供免费替代选择。
在本事件中,影院未在购票时明确公示、告知消费者3D眼镜需额外收费,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接受这一费用,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如果影院未在显著位置公示3D眼镜的收费信息,消费者在购票时无法知晓其额外费用,则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涉嫌价格欺诈。
责任编辑: 刘福伟,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