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陈育红)我市积极响应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要求,深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在老年助餐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加快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
昨日,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岳世洲接听12345政务热线电话,解答长者食堂服务体系推进相关事宜。截至今年2月,厦门市共建设长者餐厅487家,其中长者食堂63家,助餐点424家,实现全市所有镇街长者食堂100%覆盖。2024年总供餐量约275万人次,各区财政在老年助餐方面的投入合计近2000万元。
这一系列成果的背后,离不开相关制度的有力支撑。去年11月1日,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印发《厦门市老年助餐补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结合厦门市老年人口、生活习惯等实际情况,对如何规范有效地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出具体规定。
《管理办法》在制度层面对老年助餐补助进行规范,明确助餐服务站点建设的原则和目标。同时,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拨付程序:本市户籍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厦长期居住生活,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年满65周岁及以上台湾地区老年居民,均可享受用餐补助,每人每天可享受3元用餐补助,且当次用餐消费金额不低于10元。助餐服务单位安装的智能设备也可获得相应补助。老年人的补助采取直接抵扣方式,就餐时刷脸支付直接抵扣用餐补贴,用餐单位的设备补助经审核无误后一次性拨付到位。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