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售卖250万元盗版书 一男子获刑三年
2025-02-19 08:10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思法宣)在数字化的今天,电子书籍的普及为我们带来了便捷,但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严重的盗版问题。昨日,思明法院当庭宣判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为社会敲响了版权保护的警钟。

  卢某是一名通过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网络卖家。他通过搜索引擎下载大量书籍的电子版,先后注册了80多家淘宝店铺,用于售卖这些盗版电子书。他还通过微信公众号、聊天群等渠道进行推广,并找打印店将电子书籍打印后邮寄给买家。调查显示,卢某的电脑内存储了十几个T规模的盗版书籍,涉及多个领域,尤其是考研类和人文社科类书籍。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卢某销售盗版书籍金额高达250多万元,获利超过10万元。直到警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了他的犯罪行为,卢某才被抓捕归案。

  在法庭上,面对证据和指控,卢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

  经审理,卢某在庭审中表现出悔罪态度,并且退还所有违法所得,预缴部分罚金,因此法院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宣告缓刑。

  法官提醒

  侵犯著作权 最高获刑10年

  办案法官特别提醒,社会公众应增强版权意识,销售盗版书籍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侵犯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而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或者复制品数量500份以上均可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