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珊瑚石这也是犯罪 男子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2025-04-17 07:59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同法宣)郑某是一名水产制冷设备销售商,为了提高设备销量,他竟想出搭售珊瑚石(石珊瑚遗骸)这个歪点子。却不曾料到,他踏上了一条触犯法律的危险之路。近日,同安法院审结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石珊瑚的案件。

  2021年2月,石珊瑚目所有种正式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明确禁止非法买卖。然而,郑某却无视法律,从各地大肆收购死后的石珊瑚并销售。短短几年,郑某出售的珊瑚石金额达47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至少近5万元。2024年3月,郑某被警方抓获,现场查获待售珊瑚石近7吨,另外还有数十公斤已售出的珊瑚石也被追回。

  案发后,经专家鉴定,这些珊瑚石全部属于石珊瑚目中物种,无论活体还是死体,均受国家法律保护。郑某供认不讳,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生态修复费用6万元用于培育石珊瑚。

  综上,法院以被告人郑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承办本案的法官表示,案件涉及的珊瑚石虽然是死后的石珊瑚形成,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石珊瑚的保护包括活体和死体。试想,如果允许买卖珊瑚石就有可能导致大量的活体石珊瑚被非法采捕,这将威胁到石珊瑚的生存环境。因此,不仅非法采捕活体石珊瑚触犯刑法,非法买卖、运输死后的石珊瑚即珊瑚石仍会受到刑法的严惩。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