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何无痕)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公布全市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举报投诉渠道的公告。
根据公告,本次受理范围包括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通过虚假待遇资格认证等方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通过伪造或者变造个人档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手段违规办理退休,违规增加视同缴费年限,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过谎报工伤事故、伪造或者变造证明材料等进行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提供虚假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通过伪造或者变造就医资料、票据等,或者冒用工伤人员身份就医、配置辅助器具,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保工作人员违规审核审批、贪占挪用社保基金的;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如遇到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您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案件发生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具体信息可关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查看。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需要提醒的是,对反映内容不属于受理范围、正在或者已经履行相关信访程序等情形不予受理。举报内容应包含举报的类型,涉及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具体问题等关键信息。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