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粮票和食油票。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1986年度粮食购销调拨包干计划的通知。
厦门网讯 (文/厦门日报记者 陈冬 通讯员 刘莉丽 图/厦门市档案馆 提供)计划经济时代,粮票曾是家家户户的“命根子”,而它退出历史舞台,始于一次大胆的破冰改革——1985年,厦门在全省率先取消粮食统购制度,比全国全面放开提前了8年。厦门市档案馆珍藏的档案记录了中国从“票证经济”迈向市场经济的关键一跃,也见证了厦门特区人“敢为天下先”的改革魄力。本期档案故事为读者揭秘这项硬核改革背后的故事。
一场势在必行的改革
粮票,对于多数90后、00后而言或许颇为陌生,但对他们的父母辈乃至爷爷奶奶辈来说,却是记忆中熟悉且重要的存在。作为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中国特定经济时期发放的购粮凭证,粮票曾是城市居民维系生活的“通行证”,承载着几代人的记忆。
厦门粮食部门退休职工陈珠煌曾在《兰台之光》中回忆道:当年一般居民一个月定量口粮12.5千克左右。每个月底发粮票是居民们最期盼的日子。那时粮票的重要性仅次于人民币,没粮票下不了馆子,出一趟远门还须用市票兑换成省票或全国粮票,否则寸步难行。
粮票从何而来?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953年为应对粮食短缺,国家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农民生产的粮食由国家统一收购,再按定量配给市民。粮票制度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物资匮乏年代既维系了基本民生与社会稳定,又为工业化积累了资源。但随着时代发展,其弊端逐渐显现,让农民长期背负“种粮包袱”,抑制了农村经济活力。
据市档案馆馆藏资料记载,1984年2月,时任福建省委书记项南陪同邓小平视察厦门,视察结束后,项南召开座谈会,要求具体研究如何搞活特区农业。在听取相关汇报后,项南提出“甩掉粮食包袱”的思路,建议厦门作为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但明确前提条件为“省里不补粮,厦门自己解决”。
财政补贴+市场调节 助力甩掉粮食包袱
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一号文件”,决定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订购”。厦门市粮食局认真学习文件,组织调查,广泛征求意见,于同年1月19日向厦门市经贸委提交了一份《汇报粮食计划调拨问题的报告》。之后,结合项南书记的指示,厦门市委、市政府敢想敢干、先行先试,在1985年研究提出“稳粮扩经,大上两水(水产、水果),狠抓畜牧业,主攻乡镇企业”“引进开发,出口创汇,服务城市,富裕农村”的发展战略,同时酝酿协商改革粮食机制和取消粮食定购制。
1986年4月2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下达《1986年度粮食购销调拨包干计划的通知》,决定由市财政拨补平议差价款给县、郊,由县、郊组织议价粮顶抵定购任务,不再给全市农民下达当年度粮食定购任务,在全省开创取消粮食统购之先河。同年,厦门遭遇到夏秋两季30多年未见的百日大旱,正值农业生产多灾之年,面对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厦门市委、市政府领导没有犹豫和退缩,而是敢于担当、以积极探索的姿态推进改革实践,逐步将“倒挂”(即销售价低于收购价)的粮价理顺——1987年实现销售价高于收购价,并对居民改“暗补”为“明补”,直接发放现金补贴。
据市档案馆保存的档案资料显示,1986年9月,厦门市粮食部门针对放开粮油价格提出相关看法和意见:若要有效革除各种矛盾与弊端,关键在于取消粮油票证、放开粮油价格,走粮食商品化之路。同时,需精准测算放开后的社会承受能力。基于此,建议打破粮食商品化的改革禁区,秉持“越早改革越能掌握主动”的原则,精准把握改革时机。
开启粮食市场化时代
仅解决“统购”而不解决“统销”,没有放开粮价和粮食市场,统购统销就不是真正意义上取消。市档案馆收藏的1992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粮食销售价格的决定》,揭示了关键一步:从1993年起取消粮食定购任务,全面放开粮油购销价格,粮油供应全部由市场提供;厦门市粮票、油票同时作废(1992年4月1日停止发行,居民积存购粮证可继续使用),并建立市级粮食储备3万吨、油脂储备350吨。至此,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在厦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粮食购销体制改革顺利完成,标志着厦门开启粮食市场化时代。
1993年粮价全面放开后,厦门一度出现抢购风潮。对此,厦门紧急从外地调配货源,实行敞开供应。随着价格放开刺激生产,市场供应逐渐变得更加充足和繁荣,物价也逐步降低。一段时间后,厦门百姓不再抢购,农副产品市场恢复稳定。与此同时,厦门农民甩掉粮食包袱,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模式,涌现出韭菜村、芽菜村、茄子村等很多特色专业村,同安蔬菜远销北京、上海等城市,形成区域化种植与市场化流通格局;惠尔康、银鹭、如意、银祥等涉农企业,在政府对乡镇企业的扶持政策下,从基层起步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带动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力量。
如今,粮票作为一个时代的印记已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当人们在农贸市场和超市自由选购各种粮油时,那段凭票供应的岁月,已成为城市的历史记忆。
责任编辑: 李伊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