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一个月贩卖近2000粒假“片仔癀” 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5-05-28 07:56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思法宣)近年来,中医药热潮持续升温,“片仔癀”因其稀缺性和独特疗效被誉为“国宝药”,一粒难求。一些不法分子便盯上了这个高端市场,打起了“港版”“低价”的擦边球,炮制出真假难辨的假药,在线上线下悄然流通。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一起假冒“片仔癀”的案件浮出水面,揭开了一条打着“懂的都懂”旗号的地下售假链条。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一起案件。

  2023年的某天,小阳(化名)又一次收到了来自上家的货。看着这些包装精美、标注“港版”的片仔癀锭剂,他心知肚明:这些根本不是真货,且进货价比市场价便宜一半以上。

  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小阳为了赚钱,仍选择一次次从上家进货,然后加价卖给下游小包(化名),再由上家直接发货给小包和他的客户。短短一个月,小阳就靠“懂的都懂”的地下药网卖出了近2000粒假“片仔癀”,销售额高达44.8万元,净赚1.5万元。就这样,小阳构建了一个“采购—分销—零售”三级假药链条。

  然而,这场看似“轻车熟路”的假货生意,因一位普通消费者小蔡(化名)的购买戛然而止。

  小蔡听信朋友推荐,从小包手中购买了2盒“港版”片仔癀。这些所谓的“港版”使用虚假批号,外包装虽与正品高度相似,但吃过“正版”的人一吃便知真假。经过检验,这些药不仅不是漳州片仔癀药业出品,麝香、牛黄等核心成分也都不达标。

  2024年7月3日,小阳经民警电话通知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阳明知所售“片仔癀”锭剂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4.8万余元。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小阳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小阳之前曾因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

  综上,法院一审撤销前罪的缓刑宣告,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并没收所有假“片仔癀”锭剂和包装。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承办本案的法官表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而进行销售,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均会构成本罪。

  【法条链接】

  刑法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 李伊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