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晚报记者 洪萱茹 通讯员 海法)一对夫妇把自家出租屋变成“毒友圈”据点,以为是“讲义气”,实则是犯罪。近日,海沧区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
2024年9月至10月期间,租住在某小区的林某与万某夫妇,多次在自家出租屋内“热情接待”毒友吸毒。法院查明,两人在两个月内先后11次容留蔡某、张某等多人吸食冰毒等毒品。原本用于居住的出租屋,因两人的违法行为沦为违法犯罪场所。
2024年10月,公安机关在该出租屋内将林某、万某抓获,现场查获玻璃壶等吸毒工具。到案后,两人均如实供述罪行并认罪认罚。
海沧区法院审理认为,林某、万某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明知他人吸毒仍提供场所的行为,无论有偿无偿、主动提供或默许容留,在住宅、车辆等封闭空间实施此类行为均构成刑事犯罪,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切勿因侥幸心理或所谓“朋友义气”触碰法律红线。
责任编辑: 李伊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