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叶子申)《思明区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暂行)》近日发布,目的是解决在思明区稳定就业的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产业基础人才、台湾同胞、无房职工等的居住问题。
《实施意见》所指的相关产业园区为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环东海域思明工业园、思明东部区域及两岸金融中心(含观音山商务营运中心)等产业园区。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申请人不同的资格,予以不同的优惠条件。其中,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按不超过40平方米/人的面积标准,以配租房源项目市场评估租金五折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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